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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第一位億萬富翁洛克菲勒:某些人之所以沒有錢,是因為他們不了解錢
- 洛克菲勒認為,每個人都應致力於讓自己富裕起來,因金錢能帶來決定未來的力量和機會。
- 他鼓勵人們追求財富,但強調賺錢不應是最終目的,而是實現更崇高目標的手段。
- 賺了錢也不要成為金錢的奴隸,而是讓金錢成為自己的工具,用於改善生活和貢獻社會。
約翰·D·洛克菲勒(John D. Rockefeller),眾所皆知的美國首位億萬富翁。他成長於貧困家庭,在22歲時進入石油業,並於1870年創建標準石油公司。而後,洛克菲勒透過托拉斯與卓越的經營策略,控制了美國乃至全球的石油市場,成為當時最富有的人,也是最具影響力的商業巨頭之一。退休後則專注於慈善事業。
以下文章摘自《洛克菲勒寫給兒子的38封信》,此書凝聚了美國傳奇商業巨頭的一生經驗與智慧。
親愛的約翰,有很多悲劇都因偏執和驕傲而引發,製造貧窮的人也是一樣。
許多年前,我在第五大道浸禮會教堂(Fifth Avenue Baptist Church),曾偶遇一位叫漢森的年輕人。也許漢森自以為堅守貧窮是種美德,他擺出一副品格高尚的樣子對我說:「洛克菲勒先生,我覺得我有責任與你討論一個問題——金錢是萬惡之源,這是《聖經》上說的。」
就在那一瞬間,我知道漢森為什麼與財富無緣了,他從對《聖經》的誤解中獲取人生教誨,卻渾然不覺。
我不希望這個可憐的年輕人在他心胸狹窄的沼澤中越陷越深,我告訴他:「年輕人,我從小就不斷接受各種基督教格言薰陶,且以此作為自己的行為準則,我想你也是一樣。但我的記憶力似乎比你好一些,你忘了,在那句話的前面還有一個字 ——喜愛,『喜愛金錢是萬惡之源』。」
「你說什麼?」漢森的嘴巴大張,好像要吞下一條鯨魚。真希望他賺錢的胃口能有那麼大。
「是的,年輕人,」我拍拍他的肩頭,說:「《聖經》根源於人類的尊嚴與愛,是對宇宙最高心靈的敬重,當你直接引用《聖經》的智慧時,你所引用的就是真理。『喜愛金錢是萬惡之源』,正是如此。喜愛金錢只是崇拜的手段,並不是目的。如果你沒有手段,就無法達成目標。也就是說,他只知道當個守財奴,那麼金錢就是萬惡之源。」
「年輕人,手裡每多一分錢,就增加了一分決定未來命運的力量,去賺錢吧,」我勸導他:「你不該讓那些偏執的觀念鎖住你有力的雙手,你應該花時間讓自己富裕起來,因為有了錢就有了力量。而紐約充滿了致富的機會,你應該致富,而且能夠致富。」
每個人都應該花時間讓自己富裕
我不知道漢森能否接受我的規勸,如果不能,我會為他感到遺憾,他看起來很結實, 腦袋也不笨。
我一直認為,每個人都應該花時間讓自己富裕起來。當然,有些東西確實比金錢更有價值。當我們看到一座落滿秋葉的墳墓時,就不免感到一種難以言喻的悲傷,因為我知道有些東西的確比金錢崇高。尤其是那些受過苦難的人更能深深體會到,有些東西比黃金更甜蜜、更尊貴、更神聖。
然而,有常識的人都知道,金錢不一定萬能,但是在我們這個世界,很多事情離不開金錢!
我相信金錢的力量,我主張人人都應該去賺錢。然而,宗教對這種想法有強烈的偏見,因為有些人認為,作為上帝貧窮的子民是無上的榮耀。我曾聽過一個人在祈禱會上禱告說,他十分感謝自己是上帝的貧窮子民,我不禁心裡暗想:這個人的太太要是聽到先生這樣子胡言亂語,不知會有何感想?她肯定會認為自己嫁錯了人。
我不想再見到這種上帝的貧窮子民,我想上帝也不願意!我可以說,如果某個原本應該很富有的人,卻因為貧窮而懦弱無能,那他必然犯下了極端嚴重的錯誤;他不僅對自己不忠實、不忠誠,也虧待了他的家人。
我不能說賺錢的多寡可以用來當作人生成功與否的標準,但幾乎毫無例外的是,你可以利用金錢的多寡來衡量一個人對社會所做的貢獻。你的收入越多,貢獻也越多。一想到我已經使無數國民永遠走向了富裕之路,我便自感擁有了偉大人生。
上帝所給我們的唯一告誡是,我們不能在有違上帝的情況下賺錢,或賺取別的東西。那樣做只會讓我們平添罪惡感。要獲得金錢,大量的金錢,無可厚非,只要我們以正當的方法得來,而不是讓金錢牽著我們的鼻子走。
沒錢的人,是因為不了解錢
某些人之所以沒有錢,是因為他們不了解錢。他們認為錢既冷又硬。其實錢既不冷也不硬──它柔軟而溫暖,使我們感覺良好。
我之所以是我,都是過去的信念創造出來的。坦率的說,當我感覺到人世間因貧窮而疾苦的時候,我就萌發了一個信念:我應該是富翁,我沒有權利當窮人。
在我小的時候,正是拜金思想神聖化的時期,當時數以萬計的淘金者懷著發財夢,從各方向拚命湧進加州。儘管事後發現那場淘金熱只是個圈套而已,它卻大大激起了數百萬人的發財欲望。
那時我的家境窘迫,時常要接受好心人伸出的援手。我的母親是一個自尊心強的人,她希望我能肩負起作為長子的職責,好好的建立家庭,養成了我一種終生不變的責任感:我不能淪為窮人,我要賺錢,我要用財富改變家人的命運!
在我少年時代的發財夢中,金錢對我而言,不只是讓家人過上富足無憂生活的工具,而是透過給予——明智的花錢更能換來道德上的尊嚴,這些東西遠比豪華、氣派的住宅和美麗、漂亮的服飾更令我激動不已!
我對金錢的理解,堅定了我要賺錢、成為富人的信念,而這個信念又給予了我無比的鬥志去追逐財富。
我的兒子,沒有比為了賺錢而賺錢的人更可憐、更可鄙的了,我懂得賺錢之道:要讓金錢當我的奴隸,而不能讓自己成為金錢的奴隸。我就是這樣做的。
*本文摘自方舟文化《洛克菲勒寫給兒子的38封信》
《洛克菲勒寫給兒子的38封信:世上第一位億萬富翁,與他富過七代的財富奧祕》
作者:約翰·D·洛克菲勒(John D. Rockefeller)
譯者:知書
出版社:方舟文化
出版日期:2024/09/04
作者簡介
約翰·D·洛克菲勒(John D. Rockefeller)
美國史上最富有的企業家之一,也是慈善家和慈善基金創辦人。他在1839年出生於紐約州,成長於貧困家庭,後來成為19世紀末至20世紀初最具影響力的商業巨頭之一。
洛克菲勒以石油業的巨大成功而聞名,他在1870年創立了標準石油(Standard Oil),並透過垂直整合和卓越的經營策略控制了美國乃至全球的石油市場。他因此積累了巨大的財富,成為當時最富有的人之一。
洛克菲勒不僅在商業上有重大成就,也非常重視慈善事業。晚年他捐出大部分財富成立洛克菲勒基金會,支持教育、醫學研究和公共事業,對於全球的社會發展和公共福祉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他的生活和事業成就,展示了商業成功與社會責任的結合,對於美國經濟發展和慈善事業推動,有著重要的歷史意義。
責任編輯:倪旻勤
核稿編輯:陳瑋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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