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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碳ESG | 永續投資
吳道揆導讀》調整關鍵績效,讓影響力得以彰顯的好方法
影響力投資分潤的標準,除了『利潤績效』,要不要也加上『影響力績效』呢?
(來源:Dreamstime/典匠影像)
PE & VC的組成有GP(General Partner,投資管裡)及LP(limited Partner,投資人)。通常GP每年會向LP收取管理費(例如總資金的2%),以及結算時的利潤分紅(例如利潤的20%)。
利潤分紅就稱之為carried interest投資績效獎金。傳統上其根據只有一項:利潤。在講究永續的投資,甚至影響力投資,分潤的標準,除了『利潤績效』,要不要也加上『影響力績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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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管理機制來說,不列入『影響力績效』,如何激勵更多影響力的實踐?如果列入,則又牽涉到如何衡量及分配比例與方法等問題。
著名的Apollo Global Management(上市公司)旗下一支10億美元的Impact Mission Fund並重『財務績效』及『影響力績效』,分潤比例各佔一半,均為10%。
其『影響力績效』基於三方面的KPIs:正面影響,負面影響,B Lab的BIA。
文中還點名了幾家已採用『影響力績效』分潤的基金,包括著名的美國前副總統高爾管理的Generation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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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用『影響力績效』似乎漸成趨勢。根據GIIN的調查,約有1/3。其比例與做法多元,歡迎參考筆者文章:
影響力投資基金經理人為何而戰?淺談「影響力績效獎金」
影響力績效獎金怎麼設定?如果你是投資人,想要哪一種?
責任編輯:張薰云
商周E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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