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碳ESG | 新商業
碳權交易系列》買碳權被罵漂綠?用「3+5原則」教你避險!
- 澳洲能源公司 「能源澳洲」將所有碳排量全部用買來的碳權抵銷,被當地環團告發,有欺騙消費者之虞。
- 知名碳權驗證機構Verra評估減碳計劃時,高估了原始林受到的威脅與計劃影響力,被《衛報》踢爆其濫發碳權達94%。
- 企業若要避免以上情景,可以依據「3+5原則」來分析碳權的品質,包含MRV(可量測、可報告、可驗證),以及「外加性」、「保守性」、「永久性」,「避免重複計算」,以及「避免對環境與社會造成傷害」。
台灣碳權交易所在今年8月上路,不少企業磨刀霍霍準備入場買賣。不過,國際上不少碳權交易案例惹爭議,甚至連迪士尼、GUCCI、殼牌石油這些跨國大企業,都買到有問題的碳權。到底企業買碳權來減碳,該如何避免一不小心就「被」漂綠、傷害企業形象,甚至喪失品牌價值?
讓我們先來看看幾個漂綠爭議案。
澳洲能源公司號稱產品碳中和
全用買碳權抵銷,消費者不埋單
在能源生產大國,企業的碳中和主張被消費者仔細審視。
澳洲三大能源公司之一的 能源澳洲(EnergyAustralia)宣稱旗下的能源選項「Go Neutral」碳中和計畫,可以提供消費者已抵銷碳排放的能源產品。
但澳洲家長組成的環保團體澳洲氣候行動家長聯盟(Australian Parents for Climate Action, AP4CA) 發現,該公司只是購買碳權來抵銷這產品的碳排放,但產品本身仍是高污染,使用化石燃料如燃煤與天然氣發電的電力。家長們因此一狀告上聯邦法院,認為能源澳洲誤導了消費者。
「碳中和」與「淨零排放」看似很像但意義不同,淨零排放表示「人為活動的碳排放量」與大氣中移除的碳量相減為零,通常指的是一間公司整條供應鏈上的碳排放量。碳中和則將重點放在「一段時間的碳排」,表達了碳排放量與碳移除量的相等,定義了被計算碳排放量的企業活動範圍。
AP4CA認為能源公司一手不斷釋放高碳排、一手購買碳權來抵銷的行為,並不能對環境帶來正面影響,反而誤導民眾的消費選擇,導致損失。(你可能會想知道:碳權如何交易?)同時,家長們希望能源業者能改用潔淨的再生能源,為下一代預備安全、能夠永續的生活環境。而能源公司則稱自己很失望,「家長們選擇對簿公堂,而非與我們一起保障消費者知的權利。」
官司仍在進行中,這是澳洲第一起針對自稱碳中和的企業發起的案件,代表AP4CA的律師說,希望這個案件能夠勝訴,以警示企業並削減漂綠行為。
知名碳權驗證機構Verra
「保護雨林」誇大400%威脅程度
不止企業會被質疑漂綠,非政府組織也可能會踩坑。國際三大碳權機構之一的自願性碳權驗證機構Verra日前被《衛報》踢爆,其價值二十億美元的雨林保護計劃(REDD+ Project)漏洞百出,誇大了實質減碳成效。
多個獨立互不干涉、研究方式也不同的研究團隊皆同意,雨林計劃發出的碳權誇大了實際效果。《衛報》記者經9個月的調查以及劍橋大學研究團隊發現,Verra在評估林地損失時,過度放大了林地在計劃起始時受威脅或需要保護的程度達到400%,這些被圈存的林地可能位於森林深處,或非處農業活動範圍,不受人為活動威脅,或不需要投入這麼多金錢與心力維護。因此,報導認為,其發出的碳權,有高達94%對氣候保護沒有幫助。
Verra總部位於華盛頓特區,領先全球設立了各項氣候活動標準,包含最著名的自願性碳信用驗證標準(VCS),運用這項標準,它已經發出10億個碳權。
而這次調查的雨林保護計劃從巴黎協議簽訂前的2009年開始執行,旨在保護雨林免受砍伐,維護自然界固碳能力。至今該計劃已發出超過4億單位的碳權(每單位表示1公噸二氧化碳當量),包含迪士尼、GUCCI、殼牌汽油等多間國際企業都是買家。
如今這些企業也面臨因購入品質低落的碳權,而遭質疑減碳成績不實,必須重新檢視自身策略。(你可能會想知道:全球瘋買碳補償 只是紙上環保?)
買入碳權前停看聽
把握「3+5原則」
從上述例子可以看見,國際企業或政府都可能會拿到品質不佳的碳權,或提出誇大不實的證據,導致碳信用失效。企業在碳交易市場,要如何避免買到不好的碳權呢?
謹記「3+5原則」,是避免踩坑的方法。
3-able原則:碳權計算方法學
台灣環保署辦理的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便說明,企業購入碳權時,可注意減碳專案是不是符合MRV的三個able原則,也就是可量測(measurable)、可報告(reportable)、可查驗(verifiable)。
可量測,是碳排放或減排行為可以經由盤查並量化;可報告,是碳資訊可以被公開透明地揭露出來;可查驗則代表,不只我方可以量化,第三方也可以來檢驗、重現這些資訊,展現資訊的準確與穩定。
這些原則適合用來驗算碳權,國際已經有建好、便於採納的方法學,比如ISO 14064標準,以及聯合國清潔發展機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CDM)中的「減量方法」等。
5大原則:碳權品質決定性因素
而瑞典環境研究所提出的「碳抵換指引」則進一步建議,企業選擇碳權時可把握5大原則,來對賣家提出盡職調查,包含碳權的外加性,避免高估/保守性,永久性,避免重複計算,以及避免對社會與環境造成傷害。
外加性是其中最重要也最容易被誤解的原則
外加性意指因為有碳交易市場,才產生的減碳行動,是指「外加於原活動的減碳行為」。
比如,政府若規定企業必須裝設節能照明,那麼「企業改裝節能燈泡」這個行為不論有沒有碳交易市場都會出現,就不算是一種「具備外加性」的減碳行動。同樣地,對再生能源供應商來說,裝設太陽能板就不能用來申請碳權。
運用外加性分析減碳行為,能夠確認其對環境是否能帶來更多正面影響,而能符合碳交易制度中,為了鼓勵企業投入減碳活動而設立的精神。(你可能會想知道:企業超實在減碳5招式)
其他四個原則也是觀察碳權品質的重要面向。
避免高估
避免高估也稱為「保守性」,指的是計算碳權與基線場景(減量專案的起始碳排量等資訊)時,應以較為保守的態度估算,藉此可以避免如Verra濫發碳權,導致碳權品質低落的問題。
永久性
永久性指的是減碳行為的可持續能力,比如碳捕集設備能永久封存碳,或是在一段時間後就會逐漸散失嗎?國際碳權機構多會規定碳必須能封存50年或100年。最常被拿來討論的便是「植林」行為。植林可以吸收二氧化碳,但若發生野火或遭到砍伐,森林吸收的碳便會散失,回到大氣中。因此在永久性方面必須仔細評估計劃維護的能力。
避免重複計算
避免重複計算則是為了確保碳權對擁有者而言獨一無二,可以從「重複計算」、「重複發行」、「重複抵換」這幾種可能性來評估。
避免對社會與環境造成傷害
這個原則提醒企業,在執行減碳專案時,應注意專案對當地環境、居民等的影響,比如租一塊地植林時,應注意當地原來的生態系統,維護原生動植物的棲息地與林相,選擇種植的林木也可以優先選擇當地原有或值得維護的品種。
運用適當的分析工具,企業在購買碳權時能夠避免購入品質不佳,乃至於被指控漂綠,而影響商譽。
更多企業的碳中和案例:
- Google宣稱:14年來,碳足跡均為零!為何卻有2千萬噸碳排放?
- 首屆碳中和世足賽來臨!環團卻批評主辦方「漂綠」⋯為什麼?
- 全球第一零碳美妝企業龍頭談碳中和三部曲
- 博仲用五年時間,成為台灣第一家碳中和的法律事務所
→看更多 #ESG趨勢與作法 https://bwnet.pse.is/43fzuz
參考資料:
美聯社(2023.06.08)”FIFA made false claims about ‘carbon-neutral’ World Cup in Qatar, Swiss regulator says”
紐時《運動員》(2023.06.07)”FIFA ruled to have breached Swiss Federal Law over carbon-neutral Qatar World Cup claims”
澳聯社(透過雅虎)(2023.08.09)”EnergyAustralia accused of false carbon neutral claims”
能源澳洲說明頁面:”Carbon neutral and Go Neutral”
衛報調查報導(2023.01.18)”Revealed: more than 90% of rainforest carbon offsets by biggest certifier are worthless, analysis shows”
Guizar‐Coutiño et al. (2022). A global evaluation of the effectiveness of voluntary REDD+ projects at reducing deforestation and degradation in the moist tropics. Conservation Biology, 36(6). https://doi.org/10.1111/cobi.13970
瑞典斯德哥爾摩環境研究所與溫室氣體管理研究所,劉仲恩、蔡香吾譯(2023)。碳抵換指引(中文版)
核稿編輯:管婺媛
商周與永續者同行,致力關注ESG領域,為您掌握環境、社會與公司治理的實用知識,邀請產官學名家,分享最新國際趨勢、企業案例、投資方向、賦能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