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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擬改特別扣除 300萬人受惠
-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將審查所得稅法第17條修正草案,房租支出可望從現行的列舉扣除額改為特別扣除額,每年每戶扣除12萬元的上限額度也可望調高。
- 修法案若在本會期通過,全國逾300萬租屋族後年5月報稅可望受惠。
大選腳步接近,朝野立委爭相提出減稅法案拚「業績」。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預定27日審查所得稅法第17條修正草案,在財政部「有條件不反對」前提下,房租支出可望從現行的列舉扣除額改為特別扣除額,每年每戶扣除12萬元的上限額度也可望調高,但調整額度則視配套方案而定。修法案若在本會期通過,全國逾300萬租屋族後年5月報稅可望受惠。
民眾每年5月報繳個人綜所稅時,可選標準或列舉扣除申報,由於標扣額已調高到12.4萬元,加上免附單據,因此目前600萬申報戶有逾9成選擇標準扣除報稅。未來房租支出改為特別扣除額,選擇標準扣除報稅的民眾,只要符合規定,也可一併列報房租支出。
朝野立委這次提出11個版本的修法草案,其中將房租改為特別扣除額是最大公約數,至於額度上限則從17萬到30萬元都有,部分提案則搭配適用稅率20%以下的排富條款。
財政部在書面報告指出,各立委及黨團提案均將租金支出改列特別扣除,政策立意良善,尊重委員提案;針對提高扣除額度,財政部認為,考量政府已提供多項措施減輕租屋族經濟負擔,且各界對扣除金額意見不一,宜蒐集各方意見及相關資料通盤審慎評估。
據了解,考量朝野立委統統主張將租金支出改列特別扣除,財政部不願逆勢而為,「擋也不見得擋得住」,因此只能表示尊重;此外,房租議題牽涉住宅政策,要看國家的政策資源要擺在哪裡,也就是政府要照顧誰,考量租屋市場中房客相對弱勢,政策要解決這個問題,財政部也沒有反對的理由。
財政部推估,房租改列特別扣除,每年稅損約50億元。官員說,稅損不是問題,關鍵是政策方向;至於扣除額度,除了排富條款,若能比照內政部租屋補貼,限定無屋族才能申請等配套,或許有大一點的調整空間,「但調到30萬元恐怕承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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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劉怡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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