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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 旅遊

旅行是為了遇上「迷途」,迷途是為了遇上「美好」!

撰文者:楊照、馬家輝、胡洪俠
閱多.閱好 2014.09.07

當生活變成一場旅行

我想祝她順利、平安,以及找到遠方的浪漫。

「這座城市,你能來一趟,是無數因緣合成的幸運,你能輕易許諾說『我下個月再來』或『我明年再來』嗎?你在這裡和一家舊書店錯過,可能就是終生的錯過。能無憾乎?」-胡洪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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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歲之前我沒有去遠方旅行的紀錄。那些年我到過的最遠之地,是距我們村子100多公里的衡水。不過,我去衡水是為了上學,算不得旅行。我們甚至很少用到「旅行」這個詞,要表達類似的意思時,總愛說成「出遠門」。村裡人很少出門,一旦誰家有人要出門,遠近都當是個大事。

上路的前一個晚上,長輩們都覺得有義務要登門叮嚀那出門的人一番;等那人遠行歸來,東鄰西舍更是爭著去噓寒問暖,耳邊一聽到些遠方的新鮮事,嘴裡就不停地嘖嘖有聲,感嘆不已,也羡慕不已。等故事聽完,他們又否定了自己剛剛產生的羡慕,比如,他們會說:「在家千日好,出門萬事難。收收心,好好過日子吧。」然後抬頭看一眼滿天的繁星,將菸頭就地一扔,就咳嗽著回自己家睡覺去了。

村裡人有事才出門,平白無故跑到幾百里之外玩幾天,這在他們看來是沒有必要的,是不可思議的,是難以置信的。如此說來,「出遠門」和「旅行」乃至「旅遊」並非完全是一回事。1980年代初,從城裡颳來一股新風,叫做「旅行結婚」,大家才慢慢知道有「旅行」這回事。於是,在村裡人的辭典中,「旅行」就成了結婚辦喜事的一種方式,成了修飾「結婚」的形容詞。趕集的時候,你會聽到下面的對話:

「孩子的喜事辦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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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了辦了。」

「怎麼辦的? 是按老規矩辦的,還是旅行的?」

「孩子們願意辦旅行的,當大人的也沒辦法。嘛旅行啊,糟蹋錢玩兒。」

所謂「旅行」,在這裡成了不靠譜的事。我在這樣的環境下長到16、7歲,有多少機會旅行也就可想而知了。我第一次真正意義上的旅行,是參加衡水地區團委組織的活動,和幾十位團支部書記一起上了一次泰山。大概是1984年的事,現如今記憶年久失修,此刻想得起來的只有兩端:其一,起個大早攀泰山十八盤,氣喘吁吁奔到山頂看日出,卻遇天陰雲重,連一縷陽光也沒看到;其二,同行者中有位年輕貌美小女子,當時沒怎麼留意,話也沒說一句,回來後不久竟嫁給了我同事,還和我做了幾年鄰居。

之後旅行的機會漸多,但範圍不出華北,城市不過北京、天津、石家莊等三、四個而已。那時候,這幾個城市,除了雨雪天氣,哪天不是藍天白雲? 如今它們卻和衡水小兄弟一道,肩並肩闖入了全國霧霾城市排行榜的前列。那時石家莊西郊蒼岩山蒼翠遍野,潭水清冽。北京秋天紅葉紅得鮮亮,冬天湖冰凍得厚實。因從小缺乏歷練,我其實很不善遊山玩水,每去一地,以逛書店為第一選擇和最大樂趣,公園之類只好充做我旅行日記的插圖。縱使如此,現在想起昔日流連過的景色,腦中湧現的畫面依然是那種飽滿和活潑的彩色。

到了1988年,我的旅行總算衝出了如今的「霾伏圈」,一舉直搗海南島。因要在島上求職,所以海南之行更像「出遠門」。這趟門出的真是又遠又長,近一個月的時間,除了登門遞簡歷,就是在海口的老街或者新區晃來蕩去,渴了買一個新鮮椰子猛吸,餓了就去那家熟悉的路邊攤檔吃份牛腩飯。流落在蕉風椰雨中,望著酒店裡的燈紅酒綠,我們常常一邊懷疑自己的世界觀,一邊堅定自己的人生觀。

2002年9月,我去了倫敦,去了愛丁堡,去了威爾斯,去了牛津康橋。一個國外旅行的新時代在我面前展開了。自首次旅行至今,30年矣。旅來行去,獨門心得不多,扛回家的舊書不少。我依然沒有多大的遊興,更沒有勇氣去流浪,去探險。今後的旅程選擇,我給自己定下一條「內外有別」的原則:在國內,多去我沒去過的地方,如內蒙、寧夏、貴州等地;在境外,則多去我去過的城市,像倫敦、巴黎、威尼斯、巴塞隆納、雅典、柏林、海德堡、美茵茲等等,以及台北。

即使哪裡也不去吧,如今每天的生活和旅行又有什麼區別呢?我的家鄉,我出生的那個村子,距深圳有2,000多公里。我出了一趟很遠的門,一出就是幾十年。我是久別故鄉的旅人,是常居他鄉的移民。一個自小不知何為旅行的人,就這樣把旅行變成了生活。

年輕時,嚮往獨自旅行,覺得那代表自由,而且充滿奇遇的預期。中年之後,愈來愈覺得記憶、回憶比當下經驗更有味、更悠長,因而變得希望遇到任何值得存記的事物時,身邊會有將來能夠跟你一同翻找回憶、反芻興味的人。

為了艷遇的旅行

沒有人不對艷遇感興趣。換句話說,芸芸男女,千情百態,若於其中找出一件他們都感興趣的事,那就是艷遇。艷遇是需要「遇」的,可是,世上的「艷」雖然不少,能輪到你「遇」的機會也並不多。所以,到頭來,我們對艷遇的追求,慢慢就變成了對艷遇的嚮往和談論。此刻我在做的,正是談論艷遇。

談論艷遇有很多方式,如今最常見的,是列出「最容易發生艷遇」的地點。比如有人總結說,中國最容易發生艷遇的地點是重慶、成都、麗江、上海、陽朔、杭州、瀘沽湖、三亞、哈爾濱和川藏公路。這就證實了據說是德國作家赫曼.赫塞說過的一句話:「旅遊就是艷遇。」不過,現在的旅遊團模式似乎給不了你多少艷遇的可能。你收穫的極可能是集體的遭遇,而不是個人的艷遇。

又有人列出12星座的人各自容易發生艷遇的國家。我查了查,分配給我的艷遇國度是希臘。呵呵,好吧,希臘!2005年夏天,因為參與一部電視片的拍攝,我和一幫朋友去了雅典。僅僅兩三天時間,行色匆匆,經歷平平。可以一說的,是我們幾個人在一家工藝品店購物,因同伴出手頗為豪氣,店老闆興奮異常。談價殺價正酣時,他突然丟下一句話,就急忙忙走出店去。我們環顧金燦燦的店舖,發現再無其他店員。正面面相覷之際,那老闆又興沖沖回來了,手裡多了個托盤,盤中巍然屹立著四大玻璃杯啤酒......可是,這樣的故事頂多算是奇遇,不是艷遇。

2008年,又是一個夏天,我又去了一次希臘。這次的目的地不再是雅典,而是聖托里尼島。那裡有太多我們意想不到的顏色了。大海,藍得像我們小時候常用的藍色墨水,黑黑紅紅的島嶼,則極為突兀地橫臥在沉靜深邃的海面之上,彷彿一條躍出水面後突然凝固了的巨大的鯨魚。遠遠望去,白色的陽光下,島上隨地勢起伏蜿蜒的房屋通體皆白,熠熠發光,像是用白色油光紙折疊而成。而靜躺在東南岸的那幾公里沙灘,竟然是黑色的,讓人驚覺這裡發生過大事,或將要發生大事。這個神奇的島上,歷史上確實也發生過很多大事。然而現實中,同行的我們幾個人,在島上的幾天內,不管什麼星座,似乎都沒什麼艷遇故事。這再次證明,艷遇無限美,孤遊才發生。不過,且慢,這會兒我倒是想起一人,那人正是那次同遊聖托里尼島的同伴,而他,是有艷遇故事的。

當然,故事不是發生在島上,而是發生在很多年之前。詳情我們其實也不甚了了,只知道他和她忽然在一起了。那女孩曾是我同事,人長得極美。是很古典的那種美:不高,不胖,眼亮,膚白,步態總是輕盈,若飄飄欲仙之勢,笑容常常嬌羞,有勾人魂魄之功。某年一個聯歡會上,我見過她和別人跳舞。當時我悄悄對旁邊人說:「看看,那是跳舞嗎? 那不是舞,是水,是風。」那人盯著看了半天,點了點頭,若有所思。

誰知道這女孩後來竟得了絕症,到我們計劃去聖托里尼島時,她已經開始住院治療了。所以,當看到希臘海島之行的名單裡有他,我愣了一下,大不以為然。他怎麼能夠在這個時候丟下她去旅行呢? 回深圳後不久,他突然找到我說:「我折騰了本兒書,你必須給我寫篇序。」我沒當真。又幾日,電郵裡傳來了他的書稿。是一本圖片冊,所收圖片皆是他遊聖托里尼島時所拍美景。想那聖托里尼早已天下聞名,各類圖籍不知印過多少,再加一本有何意義? 我一邊搖頭一邊看他的文字:

去聖托里尼島的前一天晚上,他和她坐在沙嘴路旁的一間餐廳裡,「她往日美麗的容顏顯得憔悴和黯淡,神情陰鬱而消沉。我知道她一定是一整天沒有吃東西,要了一碗白粥和煎魚,希望她能吃一點,但她一動沒動。我們就那樣沉默無語地坐著......」

從希臘回來,他立即飛往北京的醫院去看她。「......她在電腦上翻閱著我拍回來的照片,她看得十分專心,好像沒有任何疾病的困擾。在一張小巷的照片中,她突然注意到一個少女身著的那條白色的短裙,她讚歎那條裙子很漂亮,很時尚──她是那麼愛美的女孩子。此刻,我的心裡感到一陣辛酸,我不敢直視她的微笑,我想到了聖托里尼的淒美。」

原來如此。他是為了她才去的聖托里尼島,也是為她才要出這本畫冊。他懷揣著昔日的艷遇上路,為的是回來直面即將逝去的美麗。我回想起旅途的種種,於是在序言中寫道:

一路上他時而沉默,時而喧譁,時而先鋒,時而掉隊,時而席間嚷著喝酒,時而船上鬧著打牌,時而頭上冒出頂帽子,時而身上飛來個T恤,簡直花樣百變。唯一不變的,是不停地拍照,到哪兒都拍,見什麼都拍,拍拍拍。我們都道他是很稱職的旅人和很好玩的遊伴,哪裡知道,他心裡其時正承受著巨大的苦痛。他不是一個人在旅遊,而是兩個人在同遊。另一個人在他心裡:沉默的時候是陪她休息,喧譁的時候是和她對話,衝鋒陷陣時是追著她前行,掉隊時是等她跟上來,打牌是為了和她一起嬉戲,喝酒是為她祈禱祝福,帽子是為她遮陽的,T恤是為她擋風的......他把心裡的淒美帶到這絕美的島上,他執意要把島上的淒美再帶給絕美的她。他獨自承擔著隱祕與隱痛,他的聖托里尼島之行因此變成了一場朝聖的儀式。

幾個月後,他的書印了出來。又一年多後,她的病陷於不治,去了。

有且只有一位理想遊伴

在美茵茲博物館三樓,在肅穆、昏暗的燈光下,我和《古騰堡聖經》說了幾句話,但它聽不懂。

「『旅行是為了遇上迷途,迷途是為了遇上美好。』我是真心相信它,並且奉行它,所以出門時甚少預做詳細計畫,更喜在途上隨心改變計畫,隱約之間,或正因渴望迷途,從而遇見迷路中的意外驚喜或驚嚇。」-馬家輝

像我這類高度精神緊張的人,每回出遊,若找遊伴,沒有其他選擇,也不可能有其他選擇,也不應該有其他選擇,那就是,必然是林美枝,亦即筆名「張家瑜」和寫過《我開始輕視語言》和《告別式,從明天開始》的那位台灣作家,亦即我的妻子。不只因為她是我的妻子,而更因為,只有像她如此寬容包容而且溫柔溫厚的人,始可忍受我的焦慮與毛躁。

不說其他的,只說這個小小小例子:某回我和她從香港出發前往深圳,打算吃喝玩樂一整天,好久沒去淘碟買書和做足底按摩了,歡天喜地出門,計劃迎接美好一天。結果呢,坐了45分鐘車程到達皇崗口岸,始發覺手裡的回鄉證過期三天,進不了內地,被關員拒之門外。我沮喪極了,很想罵人,但當然不敢也不應該罵關員,唯有罵自己,而她,只是笑笑,用手輕拍我的背,沒說半句話,沒半句抱怨或責怪,只是陪著一臉臭相的我沉靜地搭45分鐘車回家。

而在回家的路途上我暗想,如果角色易位,是她的回鄉證過了期,我肯定一邊折返一邊叨叨怨唸:「怎麼這樣烏龍啊你?幾歲了?連證件過期也不知道?沒有預早檢查嗎?你知道搭這麼久的車而要空手回家,有多累嗎?你不替我想想嗎?下回再這樣,我就不再跟你出門了.....」慚愧啊慚愧。她真是我的地球上最佳遊伴。其實其他例子多得很,不細舉了,只是這麼瑣碎微小的一樁事情已足讓我認定,沒有了,沒有比她更理想的遊伴。

既然沒有更理想的,不如倒過來想想,什麼樣的遊伴最可怕,最不能要,最不可以一起出門。如果能夠預先確認負面的一群,記在心裡,萬一到了必須選擇遊伴的時候,便可把這群人剔除,便較有機會找到比較能夠容忍或接受的同行者了。好吧,且讓我列出名單,但當然不列名字,只寫類別。

第一類最要不得的同行者是,吝嗇的人。我是遇過的,很不幸,真的遇過。某年夏天我因工作需要跟一個所謂教授同赴倫敦,把該開的會開完了,一起在市區閒逛,計劃到博物館美術館,開開眼界,賞賞美藝,而他選擇地點的首要標準竟然是哪個館可供免費入場便去哪個,其他皆屬次要考慮。幸好大英博物館不必買門票,我們去了,接下來的攝影藝術館、泰德美術館、國家美術館等等,皆因必須付費而遭到放棄。最後,我忍受不了,決定分道揚鑣,各去各的,不必互相牽累。

第二類最要不得的同行者是,挑食的人。地球上有兩種挑食者,皆不宜於共遊。第一種是過於講究品質標準的人,只吃符合自己期待的食物,或很獨特,或很精緻,稍有不符,立即 say no。本來這類人有助開拓美食眼界,但流於過分則等同畫地自限,令吃食成為一樁麻煩透頂的事情,必須在陌生的城市裡像神經病般拚命疾走,找尋適合的餐廳食肆,若找不到,即使肚子餓得咕咕鳴響亦不理會。天啊,我實在受不了。另一種挑食的人,或過於講求衛生,嫌棄任何貌似不潔的地方或食物;或過於注重身材,什麼東西都只吃一口兩口甚至根本拒絕放進嘴巴;或過於口味清淡,不吃甜,不吃辣,不吃熱,甚至不吃肉,坐下來像查字典般瞇起眼睛把功能表從第一頁看到最後一頁,好不容易才選得想吃的菜色。同樣是,天啊,我實在受不了。

第三類最要不得的同行者是,政治正確的人。政治正確的英文叫做 Political Correctness,意指有著超強烈的正義感,一言一行皆須符合公義原則,不准對任何人任何事構成侮辱或嘲弄,譬如說,不准把洋人喚作「洋鬼子」,不准叫胖子做「肥婆」,不准購買開設血汗工廠的名牌商品,諸如此類。這本來是好事,如果你亦是同類人的話,但若你是口不擇言的人如我,便易冒犯對方,於旅途上處處惹來對方的白眼和嫌棄,又何苦來哉,終究避之為妙。

第四類最要不得的同行者是,把英語說得標準流暢的人。為什麼?出門而精通英語,不是好事嗎?不更有利於問路和交友嗎?是的是的,本是如此,但問題是,我的英語說得破極了,跟我的普通話一樣,有著濃厚的廣東腔,而我的自尊心又跟我的廣東腔一樣濃重,於是,到了歐美世界,坐到餐廳或火車上,往往有機會與其他國家的旅客聊天談笑,交換旅途上的見聞心得,這時候,相形見絀,我即大出洋相,挫敗感嚴重超標,很讓我受不了。尤有甚者,由於這類同行者通常亦是口若懸河的健談者,坐於其旁,只有他或她說話的份兒,我連插話的縫隙也找不到,尷尬得很,也極沒趣,唯有避之離之。嚴選遊伴,由拒絕開始。這是我的出遊哲學,所以到了最後,幾乎只能是一家三口結伴出門。

慢下來,才是旅行

「年輕時,嚮往獨自旅行,覺得那代表自由,而且充滿奇遇的預期。中年之後愈來愈覺得記憶、回憶比當下經驗更有味、更悠長,因而變得希望遇到任何值得存記的事物時,身邊會有將來能夠跟你一同翻找記憶、反芻興味的人。」-楊照

環遊世界? 喔,不,這不是我的菜。

小時候讀過改寫版的《環遊世界八十天》,後來應該也看過電影版,卻都沒有留下深刻印象,至少是對於「環遊世界」的部分沒留下深刻印象,比較記得的只是快結束處,為了趕在「80天」內完成這件事,而有了種種戲劇性措施。

大學時代,高我三屆的一位歷史系學長,早早就以遊歷廣闊著名。我僅有一次和他正式說話的場合,他果然如同聽過的傳言中那樣,鄭重其事拿出護照來,翻到簽證頁,驕傲地展示一個又一個簽證。在那個台灣還沒有正式開放觀光的年代,他的確有理由感到驕傲,必須耗費大量時間精力,鍥而不捨的努力,更不要說豐厚的財力支持,才做得到的。但偏偏那個時代我有我的傲慢。一種來自於知識的傲慢,配上了一點一般人家孩子覺得該有的骨氣,格外厭惡任何看起來像是在炫耀財富的舉動。我故意語帶諷刺地叫他:「Great visa-collector」,在他護照上看到緬甸的簽證,輕描淡寫地談起我剛剛讀過的關於緬甸高原居民的民族誌著作,確認他甚至搞不清楚緬甸的基本地理與民族分布,就滿意地讓自己保持沉默了。

從來沒想要環遊世界,跟我讀人類學或許有點關係。人類學,尤其是馬凌諾斯基之後的人類學,強調接觸與理解異文化的根本方式與態度,提倡「參與式觀察」,主張對於陌生的環境文化「暫停判斷」,這些都以「時間」,充裕而緩慢的時間為其基本條件。一個部落、一個村莊、一個小島,都需要、也值得你花半年一年時間深入觀察、梳理其社會結構與文化意義,從這種時間尺度出發,要怎樣環遊世界?

我一直無法改變這種心態。所以沒辦法參加旅行社安排的日本4天3夜、北美7天6夜、歐洲8天7夜行程。每個城市待個半天,1/3時間在遊覽車上奔波,我想了就覺得害怕。

第一次去日本時,還是窮留學生,用的是從台灣要回美國順帶過境的免費機票。寧可住小到只容旋身的商務旅館,和太太兩個人合吃旅館前面街角小攤上500日元一碗的拉麵,也一定要在東京至少待五天。七年之後,經濟狀況改善了,我們第二次去日本,就選擇了在京都居停了12天,12天之後搭火車要去關西機場,我們兩人的共同感嘆是:能再多給我們12天留在這裡就好了。

我喜歡讓旅行中的時間慢下來。一個上午去一個地方,然後慢慢散步前往下午要去的另一個地方。如果是接近大自然的環境,我一定要找到能夠面對山川景色、相對靜謐的角落坐下來,至少坐個半小時。如果是大都市裡,那就一定每隔幾小時要去到一家咖啡館或茶座,坐半小時,起身遊逛一下,再到一家特別的餐館花個把小時好好吃頓飯。

真正的旅行,風光、景點、事與物、人與活動,可以靠足夠時間印烙在記憶裡。

平日我可以過很緊湊的生活,也不在意倉促趕路赴約。到外地訪問時,就算主辦方排從早到晚滿滿的行程,我都可以欣然接受,有時還自己提議縮短吃飯的時間。但那就是工作,那是工作行程,不是旅行。雖然都是到外地去,工作就是工作、旅行就是旅行,我從不混淆、無法混淆的。

關鍵就在時間的運用,是省著用、小塊小塊切開來用,還是大塊大塊揮霍著用。真正旅行時,我通常連相機都不帶,就算帶來通常也不用。我的經驗是想著要照相,考慮照什麼不照什麼,都會把時間切得片片段段,破壞了悠閒整體的感受。所以通常也都只有工作行程中順道路過的景點,我才會依照那樣的片段時間邏輯,趕忙拿出手機來拍幾張留念照。真正的旅行,風光、景點、事與物、人與活動,可以靠足夠時間印烙在記憶裡。

環遊世界最大的問題在:那是工作還是旅行? 如果是旅行,我一定不會去。3萬6,000公里的交通距離,不管用什麼交通工具,都令我想了害怕。如果是工作,那麼該去就去,我不會逃避,但既然是工作,關鍵就在繞地球一圈過程中做了什麼,繞地球一圈本身反而沒那麼重要了。

書籍簡介

書名:稀遊記:三個人‧三種旅行
作者:楊照、馬家輝、胡洪俠
出版社:遠流
出版日期:2014/08/01

一本書,三個旅人,三種世界觀。跟著楊照、馬家輝、胡洪俠出發,到處旅行、迷路、尋書、看人、賞玩世界。

在一次次的出發、抵達之間,在一段段路上、回來之餘,世界變小了。關於旅行,他們仨想告訴你:世界是你們的,也是我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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