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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弱!只要頭腦清楚的人就能輕易破解的「廢死」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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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弱!只要頭腦清楚的人就能輕易破解的「廢死」論述

超弱!只要頭腦清楚的人就能輕易破解的「廢死」論述
圖片來源:.v1ctor Casale. @ Flickr , CC BY 2.0
撰文者:Sean Huang

營運將近20年的台北捷運,於5月21日首次發生非針對性的喋血殺人事件,共造成4死22傷。事件發生之後造成社會極大衝擊,22日至24日這三天,台北捷運總共減少了41.1萬搭乘人次,平均每天減少10萬人次,相對於過去平均單日有150萬到200萬搭乘人次而言,減少約7%。新聞不斷重複播放兇手鄭捷以長刀砍人的驚悚畫面,不但使社會陷入一種集體的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PTSD),更讓社會陷入一場巨大的辯論:我們到底該不該判鄭捷死刑?我們到底該不該廢死?

支持廢死者有幾大論述:死刑不可逆而且可能誤判、死刑無法有效遏止犯罪、死刑只是一種集體的恐懼反應沒有積極作用、凶手的罪是一種社會共業。鄭捷自述其殺人動機甚至是「希望透過殺人好讓不敢自殺的自己得到法律制裁」,更讓許多廢死者認為,如果沒有死刑,就不會發生這場悲劇。嚴格說來我並不反對廢死這個結論,但這些廢死的論述實在太過膚淺薄弱。

一、「如果沒有死刑,就不會讓想自殺卻不敢自殺的人故意殺人以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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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論述完全可以改成「如果沒有監禁,就不會讓想吃牢飯的人故意犯罪以求監禁。」換言之,死刑與監禁這兩大刑罰手段,都有可能從壓抑效果變成激勵效果,我們是否就應該因為這些相對少數特例而廢除死刑與監禁呢?

二、「死刑不可逆而且可能誤判」

相對地,即使是因為誤判遭到監禁,這些錯遭監禁的時間也無法逆轉。生命無法逆轉,時間也無法逆轉,青春以及自由又豈能用任何方式得以彌補?死刑跟監禁顯然具有一樣的問題,真正的關鍵是「誤判」。不論在怎樣的文化體系、司法體系底下,誤判都是一種無法百分之百避免的結果,我們所能做的,就是盡可能降低誤判率。我們又是否應該因為一定可能出現誤判,就廢除死刑與監禁等一切刑責呢?

三、「死刑無法有效遏止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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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相同的邏輯來看,那麼監禁也無法有效遏止犯罪,所以我們是不是應該廢除監禁呢?許多人會拿美國某些州在廢除執行死刑之後,重大犯罪的犯罪數並沒有顯著增加來指稱「死刑不具有效性」,但這其實犯了一個很大的統計學上的問題。

重大犯罪成因非常多,各種環境因素與個體因素都可能促發或者壓抑重大刑案(特別是殺人事件),在無法控制所有因素的情況之下,很難宣稱死刑沒有效果。從另一個角度看來,只要死刑是促使某個人不殺人的動機,那麼這些沒有犯罪者根本不會被計算在犯罪率裡面,但這也正是死刑希望達成的效果──換言之,就量化的資料來推論死刑的效果,是一種錯誤的方法選擇。因此,「執行死刑之後仍有殺人犯,因此死刑對殺人沒有抑制效果」,就像是說「有人不抽菸還是得了肺癌,因此抽菸與肺癌沒有因果關係」一樣,是一種混淆邏輯的說法。

四、「死刑只是一種集體恐懼沒有積極作用」

我認同死刑是一種「社會大眾恐懼自己是受害者,設置出讓加害者恐懼的刑責」。人類恐懼死亡是一種生物本能,如果人類不怕死,那麼死刑根本就不會有效果了。正因為如此,這也呼應了上一個論點:從質性的角度來看,如果死刑可以因為讓某些具有殺人動機者恐懼,因而拯救一條無辜受害者的生命,那麼這就是死刑的積極效果。死刑的積極意義不只是對被害者家屬的撫慰,同時也可能拯救未來無辜的生命。

五、「凶手的罪是一種社會共業,因此應該廢除死刑」

這個論述可以分成前後兩段。前半句「罪是一種社會共業」,是一種非常社會學、非常外歸因(external attribution)的說法,意思是:所有個體行為都是一種百分之百受到環境驅使的結果,個體本身沒有任何選擇的可能性。以鄭捷的例子來看,我們也可以很輕易地反問:「鄭捷的弟弟在同樣的社會環境、家庭環境下成長,為何沒有犯下相同的罪行?」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假設個體的犯罪行為「完全」是一種社會情境引導的結果,當中沒有任何個人意志存在,那麼「罪」還是罪嗎?因此,後半句的論述顯然應該改成「廢除一切刑責」,反而才合乎邏輯。

事實上,我並不討厭這個論述。如果把時間拉長、空間拉遠,我們不難發現歷史上橫跨區域的所有時代中都會有這種無差別殺人的重大刑案──這暗示著,不論是情境因素也好、人格因素也罷,犯罪更接近一種自然現象。罪之所以為罪,是因為我們先預設了某些行為是「罪」;完全沒有任何價值判準,就沒有罪。但假如罪是一種自然,那麼復仇毋寧是與罪抗衡的自然;任何人都無法否認,法律最初的存在意義就是復仇。

殺人絕非無「罪」,但死刑不過是眾多「罰」中的一種。有罪必有罰,只是殺人不必然處以死刑之罰。事實上,在世界各國現行的法律下,殺人以及其他重大刑案早就不必然以死刑處之,顯示人類社會對於罪與罰的認知已經產生改變。

我個人並不偏執地支持死刑或者廢死,因為這個世界上本來就存在各種動機以及可能性。我們可能是加害者、被害者、遭誤判的清白者或者被害者的親友,當我們將自己投射成不同的角色時,本來就會有不同的感受或者想法。

廢死者最有力量的觀點或許是「死刑無非一種以暴制暴的循環」,但說到底,人類復仇的動機並不會因為取消死刑就徹底消失。人皆完善的世界大同之日或許有天會來臨,但在此之前,我們仍得與罪與罰共生。

作者簡介_Sean Huang

1982年生,大學主修管理輔修政治,研究所投入心理,具有管理、社科與理學三個學院的知識背景。行文以理性定錨,力圖洞視世界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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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n Huang,1982年生,大學主修管理輔修政治,研究所投入心理,具有管理、社科與理學三個學院的知識背景。行文以理性定錨,力圖洞視世界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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