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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 | 心靈成長

男人若因為一個人好而愛上她,通常背後藏著......

男人若因為一個人好而愛上她,通常背後藏著......
撰文者:肆一
精選書摘 2014.01.15

可不可以,你也剛好喜歡我?

一個男人的告白:「女人會因為一個人好,最後愛上他。當然男人也會,但這通常是在別無選擇情況下的決定。」

從來,愛情最難的都不是年紀、身分地位、金錢財富,或是外型長相,而是「互相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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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一個點頭、一個應允了,愛情才有機會可以成立,才有緣分能夠往下走,「互相喜歡」是愛情的最源頭,所有的戀愛都是這樣才得以開始,然後繼續。因為,一個人的喜歡,再怎麼努力也只能是單戀,主詞永遠都會是「我」,而不是「我們」。

也因此你才懂了,單戀與相戀的最大差別是什麼?前者是單數,後者是複數,愛情是要兩個喜歡加在一起。

有人說,暗戀是一種美,但那種美好是建立在不求回報上頭,因為你心知肚明自己的心甘情願,因為你清清楚楚這是一種單向的愛戀,所以也才能夠由衷地開心。這種幸福是架構在自己身上,而不是愛情上頭,所以會有一種輕巧。你擁有絕對的自主權,你可以決定它的開始與結束,毫無負擔,在愛情裡跟著伴隨而來的拉扯與掙扎你也都沒有,多麼美好。但你卻忘了,你所擁有的,也都只是自己,而不是愛。

單戀,從來都不是一種戀愛的方式。不捨與掙扎都是某種愛情象徵,再豁達也都非得要先經過這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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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就因為愛情會讓兩個人在一起的幸福加乘,所以才叫人嚮往,於是才會在裡頭千方百計、偷拐搶騙。因此,你才會甘願冒著可能心碎的傷害、被拒絕的危險,也要一試。愛情是一種毒品,因為美好的不切實際,所以才很容易就叫人上癮、欲罷不能,也因此才會叫許多人即使受了傷咬著牙也要再得到,也所以才有更多人縮著肩弓著背不敢再試。

然而,任何東西只要再加上另一個人就會變得更難。一個人時,愛是你的,你可以獨自決定要喜歡誰、要把好給誰,沒有人可以阻止。但無論自己再怎麼付出、再怎麼努力,你都無法去強迫別人來愛你。愛情是你無法去要求,只能請求,然後希望自己多一點好運。然而同時你心裡其實也清楚知道,在大多數時候,愛情都只有要或不要,而不是可以或不可以。

「可不可以」是愛情裡的最卑微,你把自己退到最後,再不打算問對與不對,只希望他說一個好。

但到了最後終究是,喜歡一個人可以自己選擇要或不要,同理,要別人的喜歡,也必須把決定權交給他自己,這是愛情少數公平的地方。而最重要的其實是,你尊重了自己決議,同樣也要接受他的才行。

因此,在問「你喜不喜歡我?」的時候,同時你也要問問自己「要給自己多少時間去等待他的決定」,然後,尊重這個決定,就像尊重自己剛開始決定去喜歡他一樣。

「可不可以,你也剛好喜歡我?」是你在愛裡最卑微的請求,但你的愛並不卑微,你永遠都要這樣記住。

他走了,但至少你可以留下自己

一個男人的告白:「愛情是什麼?豐富生活、調劑身心、傳宗接代?以上皆是。唯一錯的是,把它誤當成生命的全部。」

分手的方式有很多種,但結局卻常常只有兩種,就是:不那麼傷心以及很傷心。

因為來得太突然,你無法確定究竟是驚訝憤怒?還是心痛悲傷?就像是突然間挨了一記耳光,你還在微笑著,只感覺一陣風刮過自己的臉頰,你搞不清楚發生了什麼事,只有呆站在原地,然後,熱辣辣地,一陣麻顫就衝了上來,痛。也因為力道太猛,只有悶悶的嗡嗡聲響在你的耳朵迴盪著,他說分手,理由是什麼?你怎麼都沒有印象。終於,你才感覺到痛。

跟著,臉頰就溼了,你直覺那應該是血液,因為痛楚是從心臟湧出的,不是眼睛,所以你猜那會是紅色的液體,而不是眼淚。等到理智恢復的第一個念頭,你想到的還是他。他,為什麼不要你。是不是自己哪裡犯了錯?一定是自己不夠好,所以,他才會決定分手。他離開你了,但你首先想到的、總是思考到的,卻全都是自責。

原來、原來,失戀最可怕的並不是他離開了你,而是你不問對錯的還想要他回來。

只要他願意回頭,你可以不計前嫌、不管是非,你什麼都可以不要,就是不能夠不要他。之後清醒了你才懂,這原來是一種自我否定。你用貶低自己的方式去換回愛情,以為只要自己低聲下氣、摀住耳朵,就可以讓愛情回頭。一直以來你從不覺得自己是愛情裡面的弱勢,可只在一個瞬間就把自己全盤輸掉。因為你覺得,輸了愛情,贏得自己又有什麼用。

於是你傳簡訊、打電話、臉書上留言、到辦公室樓下等他下班…任何可以接觸到他的方式你都不放過,然後再從他的一舉一動找可能復合的蛛絲馬跡。你思考了這麼多,卻從來都沒記得過他離開的理由,只惦記著如何要他回來。一直到聽到風聲耳語,你才猛地驚覺,自己竟變成了連自己都害怕的「前女友」。原來你的擇善固執,在外人眼中不過是歇斯底里。

而你始終也都忘了一件事,先說不要的人是他,怎麼是自己去求他回來?因為,離開的人是他,你始終都站在原地、你從來都沒有走開,如果他要回來的話,一定找得到你。如果他想要的話。

你終於搞懂了一件事,想要回來的不用乞求,而若要遠行的也不必挽留。因為,愛情不是公民道德,沒有法律約束,只有自由意志。

「戀愛時,你最不需要的就是你的自尊;但分手後,可以救回自己的也只有你的自尊。」最後,有人跟你說了這句話,於是你大夢初醒。因為,如果一個人連你的愛都不要了,你的自尊對他來說更沒有任何意義,但對你來說卻可以是往後能賴以為生的憑藉。

終於你才了解了,或許在愛情裡可以沒有自己,但如果愛情沒了,請至少要留下自己。保留下那個還有勇氣再去愛的,自己,不要連信仰都輸掉。你永遠都要這樣記得。

一種思念叫,香氣

一個男人的告白:「愛情的氣味是什麼?玫瑰。因為她最愛玫瑰,就連香水也是玫瑰口味的。」

原來,愛情跟氣味很像,摸不著、也看不到。試圖解釋,但很難說得清楚;用的詞彙再多,但也只有當事人才明白。

第一次發現這件事情,是當你在衣櫃裡發現了他遺留下來的T-Shirt時,因為很薄,所以很容易被忽略,但一看到就是怵目驚心。你原以為關於他的一切早已經搬離乾淨,房間、浴室、書架⋯⋯就連心,你都用了好長一段時間去清理,如此小心翼翼,就是怕有日一不小心就會招惹傷心。你花了那麼多的時間去確認釐清,但就只消一件輕飄飄的上衣,就功虧一簣,它重重地壓在你的心上頭,讓你幾乎喘不過氣。

等到你稍微恢復呼吸,第一個竄進你的鼻腔的就是他的味道,那特有的厚重氣息。這件上衣是他常穿的,之前偶爾就會遺留下來,你幫他洗過幾次,但不管它在洗衣槽裡翻滾過多少回,就是沖淡不掉他的味道。你猜,那是混和了你的與他的洗衣精,以及包含了他的汗水味所調配出來獨一無二的氣味,當然,其中還有更多的是時間的累積。所以,別人調配不出、也模仿不來,就像是愛情。你這才懂了,原來這是屬於你們的愛情香氣。

也跟香水很像,配方多一點、少一些,味道就會完全不同,旁人聞不出差別,但只要相處得夠長久,一嗅就會知道其中不同。

於是,之後只要某個人身上衣物使用了同樣牌子的洗衣精,即使只是路過,那類似的氣味,都會讓你想起他。一種思念。在那個氣味之前,你無所遁形。然而,最可怕之處在於不管你遇過多少人,卻沒有誰可以真的像他,他們每一個人都只是提醒了他的存在。也因此,你如此費心勞力避開所有可能傷心的開關,像是咖啡館、十字路口、公園椅,就連最近的捷運出口你都刻意遠繞,但唯獨氣味,你怎麼樣都找不到方法去迴避。

氣味最可怕的地方在於它的無形,它會在你毫無防備的時候突襲,因為看不到,所以逃不了,你無時無刻在躲,因此也時時在證明他一直都在。這是你最後面才體悟到的事。

再後來,你花了很長一段時間想要用其他味道去覆蓋他的味道,才發現往往是一場徒勞無功。就像是低分試卷,你打算用立可白塗改成績,而不是檢討錯誤,你面對失敗的愛情方式,就是不看它。跟著你也猛地驚覺,這其實是逃避,就因為忘不了,所以才需要一直提醒自己不該去記得。你打算用最膚淺的方法抹去最深刻的回憶,這是一種取巧、一種便宜行事,難怪無功而返。

一直到了很後來你才可以如此去想,他的衣服其實只是一個紀念品,你們相愛的過程之一,就像你小時候得到的好寶寶貼紙一樣,都是好的。它應該是提醒了你自己曾經如此美好,示意著將來的可能,而不僅僅只是標記傷心而已。你不要再讓過去擋在未來前面。

終於,你不再別過頭去刻意忽略或是假裝忘記,但也不會穿上它當作是被他所擁抱。你知道,自己目前做不到的,時間有天會幫忙稀釋一點,只要再加上自己的努力就可以。有時候,越用力遺忘,反而越深刻;不要心急,反而最快好。

而他的氣味,有天你終會歸還。現在的你只要收藏起它,單單只是記得這個氣味、這個愛情的氣味,然後去灌溉培養,有天再開出新的芬芳。

不愛,請不要對我好

一個男人的告白:「為什麼男人不愛一個人了,還會拖著?我想是因為,還沒有其他喜歡的人出現。」

看見外顯的危機,如果還不遠離,就是一種自願;但最可怕的其實是,看不見的那些,往往等你發現時跟著就粉身碎骨。愛情也是。

「兩個人在一起,最多的時候只是陪伴。」你忘了曾經在哪裡看過這樣一句話,當下你才驚醒,或許這就是愛的定義。愛情很難常保熱度,因此花最大的心力去讓彼此維持新鮮其實並不需要,更應該努力的是,如何把日子過得溫柔,然後在裡頭相愛。因為能讓兩人一直往下走的並不是激情,而是心意,你因而身體力行。

但後來你才明白,這原來是一道陷阱題。因為愛情裡所有的好、所有的陪伴,都應該建立在「愛」上頭,這是你們之所以稱為「戀人」而不是朋友的根基。可是,常常好跟愛會叫人分不清楚,因為愛一個人就會想對他好,那是一種發自內心的本能;然而,對一個人好,卻不一定就是愛。就像是「我覺得我應該對你好」與「我想要對你好」,兩者很像,但其實很不一樣。就像是愛跟喜歡也很像,可其實天差地遠。

愛可以是一種習慣,但是,習慣卻不一定是一種愛。你很後來的體悟。

也更像是,他還是同樣對你好、同樣待在你身邊,一如往常,這也很像是愛、你也以為這是愛,只是、只是,怎麼還是隱隱覺得不同了。觸碰的力道不同了、凝視的方式有差異了、說話的語調也不一樣了,你曾經以為是自己多心,或這是一種感情後來的必然,只是有時候身體比心還要敏銳。但你不能去猜測,因為去質問一個人的愛多愚蠢;你也不能去懷疑,因為他還對你好,你不能去責罵對自己好的人。

所以,你還以為他沒離開,因而等待,於是用了時間去守候,但沒想到最後賠上的不是他,而只是自己。你也以為他哪裡都沒去,但後來才發現其實他不用去遠方,就可以把你鎖在門外。就因為看不見,所以逃不了。然而,他還是在對你笑,愛情的笑裡藏刀,你以為他的嘴角是上揚,但沒發現微笑的弧線很像一把彎刀。但因為太溫柔,所以防不了。終於你明白了,不愛的好,原來比什麼都要危險。

原來,不愛的好,像是沒有燃點的火焰,你以為很熱,但其實煮沸不了任何東西。

而在所有不愛的好的危險之中,最可怕的並不是推翻了過去,而是終結了未來,它阻斷了你所有未來的可能性,所有再次擁有愛的機會。因此,如果再沒有愛了,請盡早說;如果再不想待我身邊,請不要非要把我留下來。因為這樣,會讓我有了錯覺,而最終這樣的誤解,都會回過頭來變成傷害。

如果不愛了,請不要對我好,再把我的未來還給我。因為,你還想去愛,還想要有個人來,愛。

書籍資料

書名:可不可以,你也剛好喜歡我?
作者:肆一
出版日期:2013/12/27
出版社:三采

肆一

《自由時報》專欄作家、「姊妹淘」駐站作家、「法蝶生活館 La Fatt'e」專欄作家、《CUE電影》專欄作家、ETtoday名家、BRAND 名牌誌名家、「智邦」專欄作家。

男。喜歡電影、音樂與旅行,覺得電影不是真實人生,但有人生縮影;覺得音樂沒有喜怒哀樂,但有人生感受;覺得旅行不只是到遠方,而是看到自己的心。戀愛也是一樣,在愛情裡面我們看到的都是自己的投射。不覺得愛情是生命的唯一,但認為,有愛,生活會更有滋味。覺得世界是深深淺淺的灰,拒絕追求絕對的黑跟白。不是戀愛高手,但身旁都是戀愛動物,相信透過書寫,愛情跟自己都可以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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