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動成功關鍵,隨時掌握商周.com最新資訊
提供第一手新聞解析、財經趨勢、專屬活動
啟動成功關鍵,隨時掌握商周.com最新資訊
提供第一手新聞解析、財經趨勢、專屬活動
台大校長遴選爭議延燒3個多月,教育部日前(4/27)做出決定,以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在參選過程中未揭露擔任台灣大哥大獨立董事等理由,決定不聘任管為台大校長,全案回到遴選委員會對校長候選人資格進行初審的階段。
「拔管」案已演變成政治事件,挺管派與拔管派戰火猛烈,其中的幾項主要爭議事件,目前進度為何?教育部、台大遴選會、台大校方與學生會、學界人士的各自支持與反對論點又是什麼?
「拔管」爭議一:未主動揭露台哥大獨董職務
教育部對台大校長遴選結果之說明指出,管中閔出任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委員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認為管中閔除了一般董事任務之外,還具有監督董事會運作及核定一般董事薪酬的任務,認定與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中的蔡明興(台灣大哥大副董事長)委員之間,有特殊的重大利害關係,亦未曾在遴選程序揭露,因此不予同意聘任案。
另外,學界人士多援引美國遴選大學校長為例,說明校長候選人做到「主動利益揭露」只是低標,而非被動地受到指控才進行澄清。
台大遴選會則表示,管中閔確實已於校長遴選作業前申請核准兼任台灣大哥大獨立董事,台大依教師兼職審議程序於2017年5月17日同意管中閔兼職,其當選後也已於2018年1月12日請辭該兼職。
台大學生會昨天(4/29)表示,教育部以「遴委會委員及被推薦人有經濟法律上重大利益未迴避的適法疑慮」值得參考,但「重大」,是否已經「重大」至構成「絕對、當然、必須迴避之事由」,所依據法規為何,皆未引證,也令未來重啟程序無所適從。
除了上述「未利益迴避、利益揭露」為拔管主要理由外,此番風波還有以下兩大爭議。
「拔管」爭議二:疑似論文抄襲
民進黨立法委員張廖萬堅日前(1/25)質疑,管中閔與前國發會副主委陳建良在中研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與台大經濟系合辦研討會中聯名發表的學術論文,疑似涉及抄襲另一篇碩士論文。
台大(1/26)召開學術倫理委員會,經參考和確認中研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相關資料後,認為該研討會偏向較非正式的學術會議,不屬於台大學術倫理規範的處理對象,因此決議不予立案調查,但後續亦遭學界人士質疑台大學術處理範圍標準究竟為何。
「拔管」爭議三:管中閔被爆料赴中國兼職
今年3月,管中閔遭人爆料,自2005年起,陸續在廈大、西安交大和華中科技大學兼職,被指有違法之虞。依據台灣現行規定,大學專職教授不可到大陸兼職,僅可做短期學術交流。 教育部在2009年的函釋指出,公立大專院校專任教師與中方學校交流,關於研究、教學人員赴中交流部分,僅限於一般交流常態的短期客座講學,不可擔任教職或研究職務。
台大人事室(3/24)表示,管中閔前往大陸地區,都是參加國際會議、開會、講學、發表論文和訪問,只有1天至13的短期行程,完全依法在30天以下。
教育部次長林騰蛟駁回台大校長遴選結果時(4/27)表示:「目前並未發現(管中閔)兼職、兼課上,有違反重大行政規範。」不過林騰蛟也說,關於管中閔赴中活動一事,檢調也在調查中,將來如果檢調查證屬實,教育部會再依法處置。
拔管效應後續:管中閔還可以再選嗎?
教育部長吳茂昆出席活動,被問及管中閔是否可以再次參與遴選?他表示,還是可以參選,但恐怕有違法問題。教育部次長林騰蛟表示,管中閔必須在積極和消極(沒有違法)資格方面沒有問題,才可以繼續成為台大校長候選人。
但根據教育部諮詢專案小組法律研析意見,直指管中閔在台大同意之前,就已在台灣大哥大違法兼職。因此管中閔是否因為違法兼職提前偷跑而失去再次參選資格,有待進一步釐清。
管中閔則表示,如果重啟遴選,就代表「台大接受教育部裁判」。
他並痛批教育部此舉傷害的不只是台大,更是台灣的高教,因此他將採取司法途徑捍衛大學自治。並在臉書分享由台北商業大學校長張瑞雄等五位校長發起的「全民連署敦促教育部退出政治干預,尊重大學自主」的活動連結,力抗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