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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 | 全球話題

美國救了經濟 輸了金融改革

撰文者:艾肯格林
大師開講 2013.02.24

八十年前的這個月,老愛叼根雪茄的前紐約市助理地方檢察官裴科拉(Ferdinand Pecora),受命為美國參議院銀行貨幣委員會首席律師,接下來幾個月,裴科拉委員會的聽證會揭露了許多轟動當時社會的勾當,甚至導致一九三○年代爆發金融危機。

不只如此,委員會的調查行動還推進寓意深遠的改革,其中最著名的便是《格拉斯—史蒂格爾法》(Glass-Steagall Act)。這項法案切割了商業銀行與投資銀行業務,更進一步開創聯邦銀行存款保險。由於單一銀行自負營運盈虧,被視為不夠穩定,法案允許銀行廣設分行;同時也強化了監管機關去限制房地產與股市投機貸款的能力。

比起一九三○年代
二○一○年法案像是清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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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聽證會並且推動通過《一九三三年證券法》(Securities Act of 1933)和《一九三四年證券交易法》(Securities Exchange Act of 1934)。證券發行人與交易員被要求披露更多資訊、遵守更高透明化標準;原先資本市場可自我約束的想法也遭到斷然否定。

今昔相較,情況大相逕庭。儘管當局制定《二○一○年陶德—法蘭克華爾街改革與消費者保護法》(Dodd-Frank Act of 2010),但以一九三○年代的標準來看,這項法案猶如無味清湯,面對各界認定為八十年來最嚴重的金融危機,它完全無助於改革美國金融體系結構與規範。

但是,原因並非一九三○年代銀行家不夠團結、有組織。當時,美國銀行家協會(American Bankers Association)擔心銀行被強迫繳納會費,因此強烈反對存款保險;許多單一銀行隸屬的州立銀行家協會(State Bankers Association)則譴責,這項規定只偏心分行遍布各州的銀行。

但也不是因為當時社會大眾更反感銀行家。裴科拉委員會聽證會轟動一時,不過我們很難評斷,當時他們所承受的公憤,比起二○一○年華爾街大老前往金融危機質詢委員會(Financial Crisis Inquiry Commission)作證時所遇到的民眾怒火是否更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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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一:聚焦爛蘋果
順勢推動計畫性改革

事實上,在《格拉斯—史蒂格爾法》出爐前,裴科拉只檢查國家城市銀行(National City Bank)一家商業銀行,總裁米契爾(Charles Mitchell)含糊回答旗下銀行收受存款業務與證券承銷業務之間,是否存在利益衝突的問題。但無論如何,大家更關注的是米契爾以虧損價格,將一萬八千股銀行股份賣給妻子的避稅行為被揭發。某種程度上,聽證會將焦點鎖定於某些爛蘋果,好讓計畫性的改革不那麼受注目。

裴科拉接著轉向投資銀行。這一回是揭露摩根大通銀行(J.P. Morgan)的醜聞。它提供首次公開募股(IPO)的特權給一些知名公眾人物,包括一位前財政部長和一位未來的最高法院法官,不過這些爆料依然無法為分行條件或存款保險條件等議題說項。然而,這些醜聞再糟,也比不過下述消息來得令人羞愧:

全國金融公司(Countrywide Financial)以優惠條件提供貸款給「安傑羅的朋友們」(friends of Angelo),即與該公司當時總裁兼執行長安傑羅.莫西洛(Angelo Mozilo)親近的權貴人物,如:房利美公司(Fannie Mae)前執行長雷尼斯(Franklin Raines)、前參議院銀行委員會(Senate Banking Committee)主席陶德(Christopher Dodd)。

一九三○年代的金融改革之所以成功,另一個普遍觀點認為,當時的國會已就問題癥結達成共識,可在既有成果的基礎上累積成效。參議員格拉斯(Carter Glass)多年來一直推動更寬鬆的分行法令,並集中銀行監督,一九三二年一月當時,他已發起一個包含好幾項類似措施的法案。

同樣的,過去五十年間,超過一百項支援聯邦存款保險的法案被提出。眾議院最後通過一份由眾議員史蒂格爾(Henry Steagall)所支持的法案。換言之,理念已呼之欲出。

關鍵二:水到才能渠成
今日大銀行仍力抗變革

但這觀點忽略了一個事實,史蒂格爾並不喜歡廣設分行的政策,因為對小銀行不利;格拉斯則反對存款保險。法案最終得以通過,只因為連署人同意將存款保險與新銀行監督方案綁在一起,產生一個人人都能從中找到自己理念的方案。

在某些情況下,改革者推動的是一扇已經開啟的門。國家城市銀行和大通國家銀行(Chase National Bank)早就宣布清算旗下證券部門,而承銷業務已瓦解,銀行也已蓄勢待發要脫離證券業務。《格拉斯—史蒂格爾法》切割商業銀行與投資銀行,不過是讓原本進行中的變革師出有名。

二○○九年到二○一○年則是相反,大銀行仍試圖保住既存的所有業務。這使得一切會限制現行業務(如:自營交易,proprietary trading)的努力,都遭到整個產業強烈反對。

到頭來,深遠的金融改革要成功,只能視危機有多嚴峻而定。一九三○年代的經濟大蕭條把整個經濟打趴在地,不可否認亟需徹頭徹尾改變。二○○八年的後來,政策制定者成功阻止事態惡化,並未讓裴科拉委員會聽證會的急迫氛圍瀰漫。其中最大的諷刺卻是,這項成功也因而釀成改革不彰的後果。(本文刊登獲Project Syndicate授權 )

【延伸閱讀】
1930年代的經濟大蕭條,把整個經濟打趴在地;
2008年金融危機,則成功阻止事態惡化,也因而釀成改革不彰的後果。

小檔案_艾肯格林

Barry Eichengreen
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政治經濟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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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諾貝爾經濟獎得主、哈佛、耶魯等知名大學教授到聯合國官員;從中國、新興市場、歐美到中東、阿拉伯世界,全球財經大師開講,深入淺出剖析國際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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