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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外送員車禍頻傳,外送平台與外送員之間緊張的僱傭關係,再被搬上檯面討論。從日本與台灣案例分析,勞雇關係的制定究竟該怎麼做,才能達到平衡。
國慶連續假期,外送平台的生意似乎比平常來得好。不過,很不幸,兩大外送平台接連有外送員發生交通意外而喪生。這也把一直被人們有意無意忽略,關於外送平台與外送員之間究竟是怎樣的勞動關係,被硬生生拉上了檯面。
食物外送平台的服務方式,簡單來說,就是外送平台開發合作店家以及消費者,外送員們透過外送平台開發的手機App媒合,將店家的食物送到消費者手上,外送員從接單到店家取貨,然後將食物送到消費者手上,會有2筆費用產生。以日本的UberEats為例,是到店家取貨一次進帳300日圓,(約台幣85元)安全將食物送到消費者手上,可再獲得170日圓(約台幣48元),另外從店家到消費者之間的距離,以Goole地圖計算為準,每超過1公里追加150日圓(約台幣42元)費用。
也就是說,如果接到一筆店家與消費者之間距離5公里(約台北車站到市府站的距離)的訂單,外送員會有300+170+150x5= 1,220日圓的收入,但這當中,UberEats還要抽取35%的手續費。所以真正到外送員手上的費用,大約30分鐘就可以賺到793日圓(約台幣225元)。這個費用如果對比東京年輕人另一個經常兼差的工作,便利商店店員時薪的1073日圓(約台幣305元),算起來的確是一門不錯的生意。
但這當中卻有一些被隱藏的數字,首先這些外送員們,並不是每次都能接完一單之後,就能順利接到下一張單,而且每個城市狀況也有所不同,一名在大阪的外送員表示,一天平均工作15個小時,可以接到44張單子,那一天的收入是15,371日圓(約台幣4350元)。
另外,日本外送員的腳踏車是他們主要的生財工具,如果發生任何意外事故,車輛維修保養全都是外送員該負責的事情,這也與外送平台無關。目前 UberEats 遍布日本全國,超過16個都市、擁有1萬5,000名以上的外送員。但是這些外送員,一旦在配送途中遇到交通意外事故,也跟台灣外送員一樣,無法獲得勞動災害的任何保障。
為什麼 UberEats 擁有超過1萬 5000 名的外送員,卻不能享有最低工資、有薪假或是任何職災保險。日本 UberEats 的企業關係部部長桐明詩織說:「如果由UberEats 強制外送員加入勞工保險, UberEats 與外送員之間就成了僱傭關係,這便失去 UberEats 原本希望外送員是在正職工作之餘,對於時間有效運用的本意。」
桐明部長認為,UberEats外送平台當時成立的原則,就是希望讓更多人可善用多餘的時間,這也是為什麼這些外送平台,不去明確界定彼此之間究竟是「僱傭關係」還是「承攬關係」。而總是以「夥伴」來稱呼這群外送員們。部長說:「我們現在能做的,就是當系統發現外送員夥伴們連續接單超過12小時, App會自動停止出單,強制外送員休息防止意外發生,同時會定期與交通警察機關合作,為外送員們開辦講習課程。在夏天時,也會每天配給外送員一瓶運動飲料,防止他們水分流失。」
站在UberEats外送員的角度, UberEats平台這些措施都只是皮毛。日本今年10月,由一群 UberEats 外送員發起的「 UberEats 外送員勞動組合」正式成立,勞動組合律師川上資人認為:「從法律觀點來看,義務幫外送員們加入勞動平安保險,與僱用關係之間沒有衝突。」
現在透過勞動組合(外送員聯合會,接近工會的組織)已經與UberEats,協調建立了一套「傷害補償制度」。從10月1日啟動,制度中規定 UberEats 的外送員,從接單到任務完成,或是用戶取消訂單之前,如果發生任何交通事故意外,都可以透過「傷害補償制度」中獲得一筆慰問金。
慰問金的金額也有明確的規定,醫療費用最高支付25萬日圓(約台幣7萬元),如果不幸因為事故身亡,會有1千萬日圓(約台幣280萬元)的慰問金,喪葬費用還會另外再補貼100萬日圓(約台幣28萬元)。
不過如果交通意外事故,經過法院判斷屬於外送員重大過失,甚至是「故意」發生意外,就不會發放這筆慰問金。這套制度與勞工平安保險不同,外送員在受傷療養期間,也不可能獲得任何其他費用補貼。這當中主要的爭議點,仍在於「外送員」的工作,並不適用於日本勞基法。他們有點像是便利超商的加盟店主,或是靠行的計程車司機(借用車行的名義,但是車輛卻是自己的),唯一能夠保障他們權益,還是得回歸到職業工會。
法國從2016年立法規定,外送平台必須為這些外送員負擔意外平安保險,然而,台灣的外送員現在也遭遇到跟日本外送員相同的難題。
台灣近期發生2起外送員的死亡事故之後,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長鄒子廉,在10月14日晚上記者會表示,foodpanda以及UberEats兩大平台,在合約上,不論是服務期間必須穿著制服、使用制式品牌圖樣的保溫箱,都代表外送平台與外送員之間有組織從屬的關係,判定雙方應該是僱傭關係。
勞動部要求2大業者,提供勞工出勤紀錄相關資訊,若未提供屬情節重大,依勞基法分別最高裁罰新台幣175萬元。表面上好像解決問題,但實際上卻也牽扯出另一個問題,就是有些外送員雖然登記卻沒有送餐,這樣的勞雇關係該如何判定?也成為未來爭議焦點。
從實際情況來看,不僅僅是台灣以及日本,就連早就進行修法的美、法兩國,目前對於相關的法規上也陷入類似困境,美國加州現在還在審議,是否將外送員列為勞工,法國則是要求外送平台要為外送員提供意外平安險,這也是為什麼日本 UberEats外送員,乾脆成立「勞動組合」,為自己爭取權益。
勞動部想快馬加鞭解決這個問題,勢必會牽扯出其他不同平台的適法性問題,外送平台的外送員,與其期待政府立法來改善工作條件,還不如參考日本同業的模式,外送員自己先聯合起來組織為自己爭取權益的團體,聘請專業律師與外送平台,從現有法律基礎上展開對話,重新審視彼此合約內容以及關係,應該會更有建設性。
責任編輯:葛林
核稿編輯:陳慶徽
在日本十年的新聞記者特派經驗,走遍了日本1都、1道、2府以及43縣,目前用心於日本與台灣的地方創生事業,帶領台灣學生與日本地方企業進行深度的合作。曾任熊本縣觀光推廣大使,並且在各大學進行觀光經濟以及地方創生的演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