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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職場血汗內幕關鍵:「定額加班費」為何遭企業惡用,變相害人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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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 | 職場修練

日本職場血汗內幕關鍵:「定額加班費」為何遭企業惡用,變相害人加班

日本職場血汗內幕關鍵:「定額加班費」為何遭企業惡用,變相害人加班
圖為示意圖。 (來源:Dreamstime)
撰文者:福澤喬(Joel Fukuzawa)

記得台灣在2018年新制勞基法要上路的時候,對於加班費的問題,有過不少爭議,即便到現在也沒有一個讓大家都能接受的定論。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在現在社會,許多工作像是軟體工程師、設計師甚至像是記者這樣的職業,都屬於工時難以計算產業。日本也有同樣問題,於是他們發展出一套「みなし残業」制度。

所謂「みなし残業」的正式名稱是「裁量勞動制」,也就是說公司每個月除了月薪之外,會因為工作常有加班的需求,因此每個月固定支付一定額度的加班費用給員工,這又被稱為「定額加班費」或是「固定加班費」。

在「裁量勞動制」下,資方只要在本薪以外每個月固定支付這筆加班費用,勞工在一定時間所超過的勞動工時(約20~30小時),資方可以不必另外支付加班費。同樣的,勞工如果在上班工時內完成任務,也不必因為準時下班而退回這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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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制度聽起來似乎對於勞資雙方都非常公平合理,但卻陸續出現許多企業「惡用」這個裁量勞動制度的情況。上個月專門經營體育頻道的英國DAZN日本子公司「Perform Investment Japan 」在日本有將近300名員工,最近有員工告發在公司每個月加班119個小時,卻沒有拿到一毛錢的加班費。

公司主張這名員工的職務適用於「裁量勞動制」。所以即便長時間勞動,也不用再多支付任何加班費,但是依照日本政府的規定,「みなし残業」的時間,一個月頂多只能30小時左右,最後公司的主張,被主管勞動監察的厚生勞動省要求修正改善。但是日本企業中,像這樣的例子卻不在少數。

田中彩友美在一家出版社上班超過5年,目前月薪是21萬8,000日圓。幾乎每個月加班超過100個小時的她,每個月從公司拿到的加班費,只有4萬日圓。去年年底田中小姐終於因為過勞,身體不支,在公司暈倒之後被送到醫院,出院後她雖然想要繼續工作,但最後仍因身體無法負荷而放棄。

但是彩友美對於5年來,每個月加班費只拿到4萬日圓覺得很納悶,於是找了工會商量,由工會律師要求公司補齊5年來不足的加班費。才發現,她在入職的時候已簽署了「就業規則書」,在規則書裡,已把她的工作列為「裁量勞動制」適用範圍。也就是說,每個月拿到4萬日圓,就是她所能拿到的所有加班費,背後的潛台詞即是:「多做都是為公司奉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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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只要一個月加班時數超過80個小時,就可被認定為過勞死的勞災危險區。即便日本政府這幾年來一直積極推動勞動方式改革,實際上,現在日本中小企業中,每個月加班時數超過80個小時的人比比皆是。

在一家建設公司總務課上班的福田禮子,今年已53歲。因為公司規定,一早6點半就要開早會,所以他必須早上4點半就起床出門,每天回家都已超過晚上8點半。福田禮子每個月加班時數大都維持90~100小時左右,但根據公司規定,每個月只固定支付一個月38小時的加班費,超過時數,只能轉成年終評比時的加成指數。

厚生勞動省這個月公布「過勞死等勞災補償狀況」數字可以發現,2018年日本因工作壓力造成心理疾病、甚至過勞死的人數高達1,820人,連續6年突破新高。這當中有9成,被認定工作時數已超過「過勞死危險區」。這些勞災職工,每個月加班時數超過80個小時,而且大部分年紀都超過40歲以上。日本政府從2016年,開始推動「勞動方式改革」,從這些數字看來,想要真正完成勞動方式改革,似乎還有很漫長一段路要走。

責任編輯:葛林
核稿編輯:洪婉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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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 加班 過勞 血汗
福澤喬日本深度觀察
福澤喬日本深度觀察
福澤喬(Joel Fukuzaw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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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十年的新聞記者特派經驗,走遍了日本1都、1道、2府以及43縣,目前用心於日本與台灣的地方創生事業,帶領台灣學生與日本地方企業進行深度的合作。曾任熊本縣觀光推廣大使,並且在各大學進行觀光經濟以及地方創生的演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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