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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多前勞基法修法通過俗稱「華隆條款」,要求全台雇主必須在每年3月底前足額提撥未來1年達舊制退休勞工的退休金,上路3年多以來,至去年底企業共提撥4,626億元,較以往平均提撥金額增提2,826億元,提撥率達到98%,意味目前仍有勞退舊制年資的95萬勞工可以安心了,不會再發生退休時領不到退休金的勞資爭議。
多年前華隆公司因為積欠退休金及資遣費而全面抗爭,為避免再發生類似爭議,勞動部提案於勞基法增訂規定,明定雇主除按月提撥退休準備金外,必須於每年年底預估次一年度成就退休條件勞工所需退休金,於次年3月底前補足準備金差額,俗稱華隆條款,自2015年2月通過生效。
勞動部表示,以往雇主舊制提撥每年約5、600億,但該條文上路後,中央與地方聯手積極協助雇主達到法律要求,自2016年起,提撥金額逐年大幅攀升,2016年提撥2,265億、2017年提撥1,127億元,去年到12月底止,提撥1,234億元,足額提撥率達98.48%,連續3年足額提撥率達9成以上,3年提撥金額達4,626億元,較原本1年平均提撥600億元增提2,826億元以上,強化舊制退休金保障。
根據勞動部統計,目前仍有舊制年資勞工高達95萬餘人,純舊制年資為28萬餘人。由於增額提撥主要針對舊制年資,也就是對仍有舊制年資的95萬餘名勞工而言,一旦成就舊制退休條件,不會再發生雇主未提撥、領不到退休金的狀況。
勞動部表示,去年適用勞退舊制事業單位共10萬4,393家,至12月底,已足額提撥之事業單位達10萬2,809家,佔上述事業單位的98.48%,全年提撥金額1,234億元。
對於未達到法定要求雇主,地方主管機關會於年初發文通知轄內事業單位,督促其依法估算及補足差額,自4月起就尚未補足差額之事業單位逐案查處及輔導,去年度共裁罰80件,裁罰1,01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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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黃雅苓
核稿編輯:呂宇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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