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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縣市不得翻身?「農地農用」每公頃補償僅2.5萬,違建農舍恐難杜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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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縣市不得翻身?「農地農用」每公頃補償僅2.5萬,違建農舍恐難杜絕

農業縣市不得翻身?「農地農用」每公頃補償僅2.5萬,違建農舍恐難杜絕
農地如未被非法挪用為農地工廠或非法農舍等用途,每公頃每年也將至少獲得2.5萬元綠色補助。(風傳媒資料照,吳佳玲攝)
撰文者:林上祚/風傳媒
風傳媒精選 2018.01.19

全國國土計畫預計今年6月以前上路,但相關規劃已經讓環團與農運團體跳腳,由於內政部目前規劃的「城鄉發展區」的「城2-1」、「城2-2」,未來在劃定後,依據發展之需要「得適度擴大範圍」,將外圍的農業發展區劃入。

先前農委會盤點全國農地後,未來準備在全國國土計畫,劃定74~81萬公頃農業發展區,已經引發雲林、嘉義、屏東等農業縣的不滿,認為大量土地被劃為農業發展區,形同被判「無期徒刑」。以目前農委會規劃「農地農用」,每公頃僅發給2.5萬元補償,全國國土計畫的實施,恐難杜絕農地遭非法使用。

台灣長期以來缺乏國土計畫,《區域計畫法》實施2、30年以來,不僅與現實土地使用狀況有很大落差,不同土地使用分區的權責劃分上,更是一團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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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地有3、4種法規可管 國土計畫將統整簡化

監察委員被提名人、行政院顧問林豐盛表示,目前根據《區域計畫法》,全國非都市地區土地,共有13個單位管轄,目前劃為森林區、水源保護區土地,就有3、4種法令重疊在一起,一般民眾如果透過空拍機,拍攝到地貌改變,通知縣市政府環保局或農業局,縣市政府卻表示,水源保護區屬於經濟部水利署等單位管轄,民眾到最後也搞不清楚要通知誰。

未來,全國國土計畫公告後,土地使用分區將簡化為4大分區,土地違規使用將全數由縣市政府負責,不會再有中央地方單位互踢皮球的爭議。

台中工業區、中科二林園區案例在先
「城鄉發展區」劃分受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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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國土計畫法》是一部進步的立法,但放在台灣土地違規使用普遍的環境下,卻面臨理想與實踐的重大落差,最近內政部公布「城鄉發展區」第二類,即都市化程度較低之地區,「城2-1」與「城2-2」定義,就引發環團與農運團體質疑。

根據內政部規劃,「城2-1」涵蓋區域,包括目前《區域計畫法》所劃定工業區、鄉村區、特定專用區等地區,以及重大建設或城鄉發展需要所劃設區域,其中,產業為主地區,未來若要適度擴大範圍,必須提供公共設施環境改善設施或提供緩衝空間,適度擴大範圍不得超過原發展區的50%或10公頃。

據了解,環團對於「城2-1」未來得「適度擴大範圍」缺乏明確定義,頗為擔心,舉例來說,最近才調降「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的台中工業區,目前園區面積為580公頃,未來如果「適度擴大範圍」,是否代表工業區外圍包括大肚山地區,最多可以畫入290公頃土地?

同樣地,中科二林園區核發開發許可630公頃,按照「城2-2」規定,屬行政院與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為國家重大建設計畫,且具急迫性者,得在原發展區面積的50%範圍內「適度擴大」,是否代表中科二林園區未來可以再擴大315公頃?

農業縣市多劃「農業發展區」
立委形容如被判「無期徒刑」

由於內政部過去一段時間,與各縣市政府針對「農地發展區」劃設面積,各縣市分配比率,目前為止仍然爭執不休,尤其農業縣市對必須將境內絕大多數農地劃為「農業發展區」,更有很大的不滿,民進黨立委陳明文先前就質疑,全台農地79萬公頃,嘉義縣就要劃設7.04萬公頃,形同被判「無期徒刑」。

由於農業縣市主張,農業發展區的劃設,係基於涵養水份、糧食安全、環境保育等國土安全角度出發,必須訂定農業權,確保每個縣市的農業貢獻度,否則「雲林農民賣一甲地,無法給在台北的孩子買一間房,這是對農地的正義嗎?」

直轄市農地變更達上千案
農業縣市吃味、農委會擬補償機制

據了解,由於歷屆地方選舉長期以來競選期間,都是以土地開發作為爭取選票的工具,目前部分直轄市送到內政部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的變更案,竟然有高達上千公頃的農地,希望變更為工業區或住宅區,看在農業縣市眼中,自然很不是滋味,為了讓農業縣市在「農業發展區」的劃設上,配合中央政府,農委會目前正研擬「農地農用」的補償機制。

綠色補助每公頃僅2.5萬
杜絕農地違建恐有難度

根據農委會9日公布「對地綠色環境給付」政策,除了將針對台灣加入WTO後所劃定35萬公頃「農地農用」基期年農地,提供「對地綠色環境給付」之外,對於未來縣市國土計畫劃入「農業發展區」之農地,未來如果未被非法挪用為農地工廠或非法農舍等用途,每公頃每年也將至少獲得2.5萬元綠色補助。

不過,根據先前立委邱議瑩所公布資料,台灣農地價格每公頃高達1500萬元,以每公頃農地年租金約10萬元,即便加上每公頃每年2.5萬元綠色補助,這樣的收入,是否提供足夠誘因,讓農民對非法改建工廠與農舍說「不」,答案似乎並不樂觀。

※本文獲《風傳媒》授權轉載,原文:農業縣市不得翻身?「農地農用」每公頃補償僅2.5萬,違建農舍恐難杜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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