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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黑膠唱片到數位時代,湯米摩托拉是音樂產業史上最成功的總裁;捧紅瑪麗亞‧凱莉、席琳‧狄翁、夏奇拉、珍妮佛‧羅培茲和、葛洛麗雅‧伊斯特芬…無數巨星!
摩托拉18歲入行,成為史詩唱片公司(Epic Records)旗下的歌手,並於20年後回到史詩所屬的索尼音樂娛樂公司(Sony Music Entertainment),擔任全球執行長一職。他在任內為公司創造三倍營收,CD銷售量據估高達80億張,總銷售額超過650億美元。
湯米摩托拉是音樂產業界極具權威的大賣推手!他知道旗下藝人想要什麼、如何迎合他們的需求、如何塑造他們、哄他們,讓他們感覺自己很厲害,知道何時該拒絕,如何拒絕。
我是在1989年認識席琳狄翁,當時,她正在錄製她的首張英語專輯《Unison》,從專唱法語歌曲的歌手轉型唱英語歌。當時,席琳的英語說得並不流利,只偶爾在說話時穿插一兩個英文字,但是,她擁有天使般的歌喉,加上一對銳利的耳朵,最終以拼音的方式練習發音和語氣,然後以清晰的英語完美闡釋歌曲的意境。我還記得第一次在錄音室裡聽她唱〈Where Does My Heart Beat Now〉,太動人了,毫無疑問,席琳將成為一顆閃亮的巨星。
席琳擁有獨特的歌唱方式和音樂風格,不同於惠妮和瑪麗亞,介於兩人之間,不過,聲音更為純淨。她擁有天籟般的完美音線,單就這方面來說,她可能是我所聽過的歌手中最傑出的。她的歌聲有一種不受年紀影響的特質,就像即將滿90歲的東尼‧班尼特唱歌,聲音與年輕時沒有兩樣,我覺得,席琳到了同樣的年紀唱歌,也必然具有跟現在一樣的魔力。
問題是,如何把這麼特別的聲音介紹給全世界?這需要好好規劃才行。來得早,不如來得巧,幾個月之後,機會來了。迪士尼正在拍攝動畫片《美女與野獸》(Beauty and the Beast),找我們提供主題曲,我們可以找旗下任何藝人來唱,我毫不猶豫地選擇席琳,製作人就選華特‧亞方。這首由艾倫‧曼肯(Alan Menken)創作的主題曲需要男女對唱,我們找來實力唱匠皮波‧布萊森(Peabo Bryson),跟席琳對唱。這可說是免費大量行銷的最好機會,迪士尼耗費鉅資進行宣傳與行銷,最後該片還獲得奧斯卡金像獎的最佳影片的提名。
我記得出席該片的試映會,聆聽席琳緩緩唱出主題曲,當下我便知道,又一首暢銷歌曲誕生了。幾個星期之後,這首歌席捲全球,在各地都衝上暢銷排行榜,真是一段美好的時光,我們的未來無可限量。
1997年,一首十億美元的歌
有一部電影將於六個月後發行,叫做《鐵達尼號》(Titanic),由年輕的李奧納多‧狄卡皮歐(Leonardo DiCaprio)和凱特‧溫斯蕾(Kate Winslet)主演,未演先轟動。導演是詹姆斯‧卡麥隆(James Cameron),負責配樂的詹姆斯‧霍納(James Horner)已經製作好電影原聲帶,裡頭沒有歌曲,只有管弦樂的配樂,但是霍納認為,他們需要一首主題曲。
卡麥隆不同意,拍這部電影,他不想因為過於商業化而招致批評,但話說回來,他也想要取悅電影公司的主管們,他知道,一首電影的暢銷曲的確能夠增加票房的收入,因此勉強同意。
我們曾經以《美女與野獸》的片頭曲開啟席琳狄翁的歌唱事業,如今,她已經是全球最紅的錄音室歌手之一,霍納指明要席琳來唱這部電影的主題曲,而且非席琳不可。我帶著幾名索尼的主管去看沒有加上配樂的試映會。嘿,他們想利用我們公司最大的資產來增加票房收入,我們好歹要先看看電影演些什麼。
走出試映會會場,我的內心興奮不已,但我很快便發現,跟我一起出席的大部分主管並不如我那般興奮。許多人認為,電影太過冗長,有人則根本就不喜歡,我們一起喝咖啡閒聊時,還聽到有另外一群人看衰。
我忍不住對我的主管們說:「你們都瘋了,難道看不出來?這是羅蜜歐與朱麗葉在一艘沈沒的船上,開什麼玩笑,這一定會造成轟動,超級轟動。」
當詹姆斯霍納彈這首歌給席琳聽的時候,她並不怎麼喜歡。現在的情況是,這部電影的導演不希望在電影中放入歌曲,而被指明唱主題曲的歌手也不喜歡這首歌,她並不想唱。我和雷尼得說服席琳至少錄個試聽帶來聽聽。
對於那一晚發生的事情,我的記憶猶新。席琳專程搭機來紐約錄製試聽帶,我們一行人,我、霍納、雷尼和席琳,一同走進暢銷工廠的大間錄音室,席琳單獨進入人聲錄音區。她很快地把歌走一遍,然後說:「好,我準備好要唱了,開始吧!」她戴上耳機,原聲帶的配音開始播放,席琳開口唱,我的全身開始起雞皮疙瘩。一聽就知道,我正在聽一個經典歌喉的錄音。席琳唱完了,就這樣,一次到位,從頭到尾一氣呵成,沒有修正,一氣呵成。這捲試聽帶,就是你聽到的錄音,全世界就只有這個版本。
我唯一的顧慮,是要放在電影中的哪個位置。我們回頭去找詹姆斯‧卡麥隆,請問他這首歌要放在哪裡。他的回答是:「真要放,就放在片尾工作人員表出現的時候。」
我很不客氣地回他:「沒有人會聽的,每個人都站起來準備走出電影院了。」
我們來來回回互不相讓,最後我方讓步了,畢竟這是詹姆斯‧卡麥隆的電影,他很輕易就勝出,不按他的方式,他就乾脆不放。我不得不依他,至少這是一個機會,我很清楚,這首歌會造成轟動。現在回想,我必須承認,詹姆斯‧卡麥隆的決定百分之百正確,這首歌放在電影中的任何其他地方都不恰當,如此催淚的歌一定要放在最後。當我走出完整版的試映會會場時,就已經知道,這首歌會比我原先想的還要轟動。
我們決定把全部的籌碼押下去。
當時,席琳正在錄製一張錄音室專輯,叫做《Let’s Talk about Love》,發行的時程與《鐵達尼號》原聲帶發行的時間相同。我們請華特亞方以霍納編的曲加上席琳先前錄製的原聲,製作成〈My Heart Will Go On〉,將這首歌放進專輯當中,如此一來,這首歌便會同時出現在兩張專輯當中。我的想法是,在同一天發行兩張專輯,時間訂在1997年11月18日。
公司裡大部分的人都質疑我的做法,他們說:「湯米,你在搞什麼鬼?兩張專輯會互相殘殺,你難道不知道?」
我的回答是:「不會,這部電影勢必賣座,兩張唱片的聽眾群不一樣。」
有一件事情他們並不知道,我擔任索尼音樂全球董事長已經4年,全球營運已歸我掌控,國際業務各自為政的情況已不復存在,公司的營運狀況與過去大不相同。過去的情況是,先在英國、法國或德國先發行看看,再試試比利時,然後亞洲……。今天,公司已經可以統一作業,同步執行同一策略與行銷作業,我們想在全世界發行一張專輯時,不再有內部障礙需要排除。
現在,我們已經準備好發動行銷海嘯,而且我們的史詩唱片總裁寶麗‧安東尼(Polly Anthony),絕對有辦法讓史詩的全體員工動起來,一同幫助席琳成功。我們的競爭者常想不通,為什麼我們的全球暢銷曲只賣五百萬張,索尼的暢銷曲卻能賣出兩千萬張?我們不是在變魔術,一切都是刻意設計的成果,《鐵達尼號》便是最好的例子。
在短短的12個月期間,《Let’s Talk about Love》便賣出3千萬張,而且在全球各地都高居排行榜的第一名,在此同時,電影原聲帶也賣出超過3千萬張。更重要的是,〈My Heart Will Go On〉在隔年贏得「奧斯卡最佳原創歌曲獎」,並且抱回四座葛萊美獎。從營收的角度來看,兩張專輯共賣出6千萬張,為索尼音樂帶來10億美元的營收,而且是單一歌手所創下的紀錄。以今天的音樂產業現況來說,要有這樣的成就幾乎是不可能了。
1997年的後半年,是我們大豐收的一段時間。席琳的兩張專輯持續熱賣,巴布‧狄倫的《Time out of Mind》就像畢卡索的畫作一樣,事實上,是畢卡索的畫作提醒了世人,畢卡索具有多麼驚人的魔力。在隔年的葛萊美獎派對中,我開開心心地不斷重播狄倫上台領取年度專輯獎的畫面。只是,我們沒有多餘時間站在原處觀看公司的精彩回顧,若不繼續向前走,就只能被遠遠地拋在後頭。
唱片公司的成功是有週期性的,因此,社會大眾在1993年看到、聽到的歌手,極可能是自1990年以來便已簽下並培養的歌手,而1997年底所發生的一切,往往在1994年便已經開始醞釀。每隔幾年,在創造力與暢銷歌曲大量爆發過之後,緊接在後的,是過渡期的靜滯與沈寂,但是,這絕對不代表公司完蛋了,這只是過渡,在這個我們稱之為「音樂」的美麗行業中,這絕對是成長的一部份。有了這個體認,你就知道,這種過渡性的沈寂必須以正向的態度應對,以培養大量歌手的做法,來接手下一個全新的階段。
席琳‧狄翁
照片取自席琳狄翁臉書雷尼和湯米費了一番唇舌,才說動我唱〈My Heart Will Go On〉,現在回頭看,我很高興他們這麼做。歌手免不了要面對這種重大的決定,此時,你就必須信任在這方面有專業判斷的人。
我還記得錄音那一天的情景,原本只是錄一卷試聽帶,我飛到紐約時,其實並沒有做好準備,聲音、情緒和身體,都還沒有準備好。但是我想,只是錄一捲試聽帶而已,當時,他們還沒有準備好要正式錄音,我想,我大概是錄個兩趟,看看音調和旋律可不可以再說。
因此,我決定喝一杯黑咖啡,加糖,而我在正式錄音時是從不喝黑咖啡的,咖啡會影響我唱顫音,咖啡因也可能讓我情緒過於高亢,至少對我是這樣。
就這樣,我在飛機上喝了一杯黑咖啡,下了飛機,我又喝了一杯。有什麼關係呢?只是錄個試聽帶罷了。
我進到錄音室,還有其他人,然後我開始唱。
那一天,我所所錄下的這首歌,便是你一直以來從收音機上聽到的版本,有黑咖啡和糖的味道。
蜜雪兒‧安東尼沒錯,我也參加了那一次《鐵達尼號》的試映會,而且我必須承認,我們當中有一些人並不喜歡這部電影。接著湯米走了過來,他說:「這將會是十年來最賣座的電影。」我們幾個人面面相覷,覺得很懷疑。但是,他是對的。
席琳的專輯賣了幾千萬張,這對湯米來說很重要,因為這代表,另一位他所培養並捧紅的女歌手,唱片的銷售量能夠超越瑪麗亞。能夠複製他在瑪麗亞身上看到的成功,對湯米來說,真的很重要。
書名:大賣推手:前索尼音樂執行長第一手告白,半世紀淬煉巨星打造術
作者:湯米‧摩托拉(Tommy Mottola)
譯者:陳俐雯
出版社:商業周刊
出版日期:2015/12/08
湯米‧摩托拉(Tommy Mottola)
音樂產業大賣推手。最為人津津樂道的事蹟,是發掘並培養多位歌手成為偶像級超級巨星。摩托拉十八歲入行,成為史詩唱片公司(Epic Records)旗下的歌手,並於二十年後回到史詩所屬的索尼音樂娛樂公司(Sony Music Entertainment),擔任全球執行長一職。他在任內為公司創造三倍營收,CD銷售量據估高達八十億張,總銷售額超過六百五十億美元。
湯米目前是摩托拉傳媒集團(Mottola Media Group)的負責人,這是一家位於紐約市的跨國娛樂傳媒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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