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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是天才!150年前,第一個「把橡皮擦戴在鉛筆頭上」的人,因此賺了近7千萬

一定是天才!150年前,第一個「把橡皮擦戴在鉛筆頭上」的人,因此賺了近7千萬
撰文者:詹姆斯‧沃德(James Ward)
精選書摘 2015.10.23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誰來把錯誤蓋掉?

用來製作橡皮擦的物質已經以「caoutchouc」、「hevea」、「olli」、「kik」等不同的名稱存在了幾千年。源自於熱帶國家樹木或植物中的「乳汁」(milk),這種物質最早為約3,500年前的奧爾梅克人(Olmecs)所使用,他們是最古老的墨西哥文明。不過這種「彈性樹脂」可以用來袪除鉛筆筆跡的特性,要到十八世紀後期才開始獲得應用。

資料上顯示第一個意會到這種物質可以拿來跟鉛筆搭配使用的,是英國的文具商艾德華‧ 內恩(Edward Nairne)。1770年,喬瑟夫‧ 普萊斯利(Joseph Priestley)寫過一篇〈試論透視法的理論與實務〉,文中提到他「發現一種物質極適合用來把黑鉛筆的痕跡去除」,另外還加註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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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從事繪畫的人來說,這東西只能有一個用途。賣這東西的是在皇家交易所對面開業的數學用具商內恩先生,他一次賣一小方塊,長度大概半吋,索價三先令;他說這東西可以撐好幾年不壞。

買得很開心、用得很滿意的普萊斯利後來在歷史上留名,因為他給了這能把鉛筆筆跡「擦」(rub)掉的東西一個流傳至今的名字—「擦子」(rub-ber),也就是「橡膠」(rubber)。

在這之前(其實在這之後也是啦),擦掉鉛筆筆跡的辦法不外乎是用餿掉的麵包。但是隨著十九世紀往前推進,橡皮擦逐漸取代了餿麵包成為用來擦去鉛筆痕跡的主流工具,這才讓被餓了的鴨子團團圍住的藝術家跟繪圖師鬆了口氣。

整個1830年代到1840年代初期,美國發明家查爾斯‧ 固特異(Charles Goodyear)投入了製程的研發,希望能讓橡膠的性質變得穩定,主要是天然橡膠遇冷會硬化變脆,遇熱會變軟之外還會黏乎乎的。固特異研究出在天然橡膠中添加硫磺,然後在高壓下蒸煮,就這樣他成功讓橡膠的耐久度大大提升,這也就是所謂的「硫化法」。只不過說了這麼多,搶先用硫化法去申請到專利的並非固特異本人,而是1844年英國的湯瑪斯‧ 漢考克(­omas Hancock)。

原來還來不及申請專利,固特異就曾先把樣本送到英國企業界證明這項產品的潛力,而漢考克透過「反向工程」(reverse engineering),從固特異早期的一份樣本上發現褪色處呈現黃色,他判斷那就是硫磺,於是搶在固特異之前申請了專利。固特異或許沒有因為發想出橡膠的硫化法而大發其財,事實上他死的時候還欠了一屁股債,但固特異輪胎至少讓他留名青史。「筆者無意哀嘆,也不願侈言前人耕耘,後人割稻尾,」固特異寫道,「職人生涯的評價不該流俗於錙銖必較,播了種沒人收穫才真正教人遺憾扼腕。」

經認定比天然橡膠更耐久、更穩定之後,硫化橡膠開始成為文具正朔中的一員。1858年,賓夕維尼亞州的費城有一位海曼‧L‧ 李普門(Hymen L. Lipman)獲頒19783號專利,原因是他讓「鉛筆與橡皮合而為一」。李普門的設計包含一枝「與一般作法並無不同」的鉛筆,只不過鉛筆筆芯的部分只佔筆身長度的3/4,另外1/4包的是橡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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鉛筆(接著)會以「與一般作法並無不同」的方式製成,成品從一端切開,看到的是鉛筆的筆芯,切開另外一端,露出的是一小條印度橡膠可以使用,尤其適於移除或抹消線條、數字,同時這橡膠又不會在桌上放到髒掉或隨手一擱而找不到。

1862年,李普門把專利賣給了喬瑟夫‧ 瑞肯朵爾弗(Joseph Reckendorfer),交易金額是10萬美元,也就是今天的230萬美元(約合6900萬台幣)。之後瑞肯朵爾弗還針對這重金買來的專利做了一些修改。但當1875年埃伯哈特‧ 輝柏(Eberhard Faber)開始販賣一種類似的產品,瑞肯朵爾弗一狀告上法院時,法官竟然判他跟李普門的專利都屬無效。李普門只是把兩種原本就有的東西(鉛筆跟橡膠),硬把它們湊在一起,卻沒有「從力量與操作流程的結合中產生不同於原本個體的力量、效果或成果。」

從法院的角度來看,李普門的設計跟把螺絲起子綁在鎚子的把手上,或是把鋤頭固定在耙子的把手上沒什麼兩樣。兩種工具的結合或許便利,但算不上是發明,遑論專利。事實上,在原始的專利申請資料裡,李普門也沒有把話說成是自己發明了「某一端有橡皮的鉛筆」,另外就是他反覆在申請書中提及這鉛筆「與一般作法並無不同」,恐怕也是一種「不打自招」。

不過李普門的專利倒是突顯了一件事情,那就是鉛筆跟橡皮之間有「統派」跟「獨派」的存在。李普門在專利書中解釋了何以鉛筆跟橡皮最好合一,他說這樣可以讓橡皮不至於「在桌上放到髒掉或隨手一擱而找不到」。李普門強調的是便利性。你寫錯個字,沒關係,你知道安全網只有咫尺之遙,只要鉛筆一倒過來,你的錯誤就可以煙消雲散。就我個人來講,我是從來沒喜歡過鉛筆上的橡皮擦,我總覺得比起一般的獨立橡皮擦,鉛筆上的橡皮似乎比較硬,而且也不那麼順手。而且,一想到鉛筆上的橡皮一旦斷了或短了,金屬環一刮到紙上的聲音,我就一整個頭皮發麻。

論及鉛筆跟橡皮該分該合,歐美看似大不同。在美國,鉛筆附橡皮擦是基本款,但這在歐洲則是例外。

有個祕書跟IBM打字機不對盤,這樣的打字白痴居然意外發明了修正液?

二十世紀初,打字機開始流行,而打錯的字當然也需要想辦法除掉。更硬、更粗糙的橡皮開始用來磨掉打字機來自色帶(ribbon)上的墨水。為求精準,打字機橡皮擦的形狀像個大型的銅板,一方面好握,一方面可以讓人針對打錯的字母「個個擊破」。

橡皮上的任何灰塵或屑屑只要掉進去,都可能讓打字機卡住,所以這種碟形的打字機橡皮擦多半附有長長的刷子—就像如今存放在美國首都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DC.)美國國家藝廊(National Gallery of Art)園區裡,藝術家克拉斯‧歐登伯格(Claes Oldenburg)所設計的「打字機專用橡皮擦,特大號」(Typewriter Eraser, Scale X)那樣。

當然,如果你沒辦法把錯誤完全剷除,還有一個選擇是把錯誤偽裝起來、隱藏起來、掩蓋起來,像貝蒂‧ 納史密斯‧ 葛拉姆(Bee Nesmith Graham)就是這麼幹的。

17歲從學校畢業以後,貝蒂‧麥可莫瑞(Bee McMurray)就把履歷投到美國德州一家法律事務所應徵秘書的工作。貝蒂其實不會打字,但福星高照的她竟然還是錄取了,而且公司還出錢讓她去上秘書學校。1942年,她嫁給了華倫‧ 納史密斯,隔年兩人生了個兒子取名麥可(Michael)。這段婚姻只維持了幾年,兩人就離異了。1951年,憑藉著努力跟毅力,獨立扶養麥可的貝蒂以單親媽媽之姿,在達拉斯的德州銀行與信託公司(Texas Bank & Trust)裡當上了執行秘書。這時的她仍然不擅打字,但很長一段時間這並不構成問題。反正打錯字她可以擦掉重打,問題會出現是因為公司後來把系統升級為IBM的電動打字機,而使用一般的打字機橡皮去擦掉錯字,會使得這些新機器所使用的碳纖膠捲色帶在紙上留下汙痕。

不過貝蒂也不是省油的燈。聖誕節為貼補家用而自請加班的時候,她原本正在裝飾銀行的櫥窗,弄著弄著她看見有油漆師傅在粉刷招牌,這給了她靈感。「遇到字母需要修改,師傅不會把原本的字弄掉,而是把錯的地方蓋過去,」貝蒂後來這麼寫道,「於是我決定學這些師傅。我把水性的蛋彩(tempura)漆料裝在瓶裡,然後跟水彩筆一起帶到公司,一打錯字我就用塗的。」一段時間後,開始有同事問貝蒂有沒有多的漆料可以分給他們,貝蒂這才發現這個她叫作「Mistake Out」(去去,錯誤走)的東西可能有點搞頭。在請教過兒子麥可的化學老師跟在地的油漆店家之後,貝蒂付了200美元給化學老師,然後做了一些改良,最後她調出了一種以有機溶劑為底的配方,比原本的水性產品乾得更快。產品有了,貝蒂把名字改成「Liquid Paper」(液體紙張),拿到了專利,然後開始向朋友與同事以外的人推銷。

貝蒂在自家車庫裡組了一條迷你生產線。在麥可的幫忙下,他們一個月可以用裝番茄醬那種軟軟的塑膠瓶盛裝大概幾百瓶液體紙張。1957年,液體紙張上了一本雜誌,銷售量增加到單月超過一千瓶。市場雖然慢慢打開,但貝蒂並沒有辭掉銀行的工作,直到有天她竟然意外被開除了。諷刺的是,她之所以被解雇就是因為打錯字。她打了一封信要給老闆簽名,但卻心不在焉地把銀行的名字打成了「液體紙張公司」(­e Liquid Paper Company),這對老闆來說簡直是可忍孰不可忍。

丟掉銀行工作後,貝蒂開始全職專注在液體紙張的生產,但想成功並不簡單,尤其麥可已經沒辦法待在她身邊幫忙(1965年,某電視台登廣告要找「民謠搖滾」風的樂師/歌手在影集裡軋上一角,拿到角色的麥可一舉成了四人男團「猴子男孩」﹝­e Monkees﹞的一員)。1968年,液體紙張公司的產能達到單日一萬瓶,光那一年的年營收就超過100萬美元。接下來的幾年,公司開始進入高速成長週期,1975年的產量達到2,500萬瓶。四年之後,液體紙張公司被吉列企業(Gillee Corporation)以4750萬美元買下,此後,液體紙張每賣出一瓶,貝蒂都還可以額外領到權利金,一直領到2000年。不過最後貝蒂的名氣被自己的兒子趕過,她的創新與創業能力不再為世人所熟知,只有在夜店裡猜謎機器(pub quiz machine)的答案當中,才會偶爾出現她的姓名。

貝蒂在1980年去世之後,麥可繼承了2500萬美元的遺產,讓他有財力去實現自己的理念與夢想,那就是要做一個只播音樂錄影帶的電視節目。麥可後來做出的節目叫做「PopClips」(流行音樂影片),而這節目一不小心就成了MTV音樂頻道的前身。所以,如果說錄影帶是(廣播)電台歌手沒落的兇手,那打字機的修正液就是付錢給兇手的那位金主。

修正液一直是小瓶裝,也一直有一支跟瓶蓋一體成型的刷子,就好像女生的指甲油一樣。但這真的是最理想的設計嗎?光講用瓶子裝這點就有幾個問題顯而易見—瓶子會倒,一旦打翻修正液就會橫流到桌上,另外,乾掉的修正液會積在「瓶頸」,用久了修正液本身會結塊,比較重的色素會慢慢溶出而沉澱到瓶底,稀薄的、水水的溶劑則會浮在上頭。修正液會慢慢凝固在刷子上,硬掉的刷毛便開始分岔,這時候你想要把修正意塗得乾淨、整齊、精準,已經是不可能的任務了,要弄得亂七八糟倒是很容易。

這情形讓Pentel 很不開心。Pentel 這家日本文具企業覺得他們可以就瓶身設計做點改良,於是他們蒐集了不知多少瓶使用過的修正液,好好觀詳加研究了一番,結果他們發現很多瓶子裡都還有沒有用完的修正液,但都已經乾了,另外,刷子的刷毛部分也都「必叉」(ㄅㄧ ‧ ㄘㄝ)了,還有些修正液疑似有滲漏的情形。總之改善的空間很大。

1983年,Pentel 推出了新式的瓶身設計,新的瓶子比較小、比較方,然後刷子沒了,取而代之的是由彈簧控制的「尖端」內建在瓶身頂端,使用時把瓶身倒過來,然後把修正液從尖端開口處擠出來,就像在點眼藥水一樣。Pentel 接著把尖端與瓶身的輪廓又做了一番更加精細的調整,然後在1994年,Pentel 推出了尖端為金屬材質的筆型修正液。刷子,我們回不去了。

除了筆型修正液以外,瓶裝附刷修正液還有其他的挑戰者,那就是修正帶。修正帶誕生於1989年的日本,發明的公司叫Seed。成立於1915年的Seed 跟Pentel 一樣,都不滿意於傳統的瓶裝修正液。但Seed 想出來的辦法是改用「乾的帶子」。總之,Seed 花了三、四年的時間研發,終於在1989年推出了他們家的修正帶。但Seed 的產品推出短短三年不到,Tipp-Ex 就在1992年也推出了自己的版本,名叫Tipp-Ex 口袋鼠隨身修正帶(Tipp-Ex Pocket Mouse),並且隔三年又追加了同系列的迷你口袋鼠修正帶(Mini Pocket Mouse)。修正帶的構造包含一個塑膠的外殼內含一卷白色的帶子,帶上的乾式修正液會隨著壓力轉移到寫錯的地方,另外Tipp-Ex 口袋鼠的外殼形狀就像隻老鼠,但這老鼠沒有任何的實用功能。修正帶明顯優於修正液的地方是修正液的成分原本就是乾的,所以改完錯可以馬上重寫,無須等待。另外也沒有修正液會打翻或灑出來的問題。

瓶子需要改良,這點是確定的,但其實可供改良的空間不大。Tipp-Ex 針對瓶裝修正液所能想出來的更新,不過是把一般的刷子跟刷毛換成有稜有角的泡棉材質,號稱這樣可以讓塗修正液變得「更俐落,更準確」。

書籍簡介


書名:誰把橡皮擦戴在鉛筆的頭上?:文具們的百年演化史
作者: 詹姆斯‧沃德(James Ward)
譯者:鄭煥昇
出版社:時報出版
出版日期:2015/09/29

詹姆斯‧沃德(James Ward) 

部落格《我愛無聊的東西》(I Like Boring Things)曾登上英國《獨立報》(The Independent)、《觀察家報》(the Observer)與英國廣播公司(BBC)的網站。身為倫敦「文具俱樂部」(the Stationery Club)的共同創辦人,詹姆斯‧沃德所主辦一年一度的「無聊大會」(Boring Conference)也曾獲得《獨立報》、《衛報》(the Guardian)、《華爾街日報》(the Wall Street Journal)、週日版泰晤士報(the Sunday Times)與英國廣播公司第四廣播電台(BBC Radio 4)的報導。《誰把橡皮擦戴在鉛筆的頭上?──文具們的驚奇百年史》是他第一本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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