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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部落客「個人意見」告訴你:為什麼適合的衣服,即使同款同色還是值得多買幾件?

知名部落客「個人意見」告訴你:為什麼適合的衣服,即使同款同色還是值得多買幾件?
撰文者:陳祺勳
閱多.閱好 2015.06.24

重複

我以前聽過一個藝術家的演說,他說與友人聚餐,友人說當代藝術還不容易嗎?我把一頭牛殺了就把牛頭放在美術館裡展示,不就是藝術嗎?藝術家含笑稱是,當代藝術嘛,崔西艾敏展出過自己的凌亂床鋪,杜象在便器上簽名,當然是,只是他接了一句,可是要當藝術家,你得做這樣的事20年,50年,年年想出一個主意,創新不難,但重複才是重點(當然你可以每年割不同動物的頭,世上動物那麼多,以後大家一看到動物頭就想到你,也算是成功藝術家了)。

有些名媛貴婦會在衣服上掛小吊牌,我看過一個紀錄片,大亨的妻子展示她絕美的高級訂製服收藏,她有專門管理衣服的女傭(近似圖書館館員,但應該有趣得多),每一件上面都有手寫卡片,寫著穿著去過了哪裡,那場合有誰(當然也不是所有人,就是那些真正重要的貴賓,人的階級無處不在,真正的權貴,就是大亨的妻子不好意思在你的面前穿同一套禮服兩次),以免,你也知道的,讓人覺得「她老是穿同一件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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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人最終都是會老是穿同一件衣服的,起碼,在他人的印象裡,奧黛麗赫本就永遠穿著那件紀梵希的黑色小洋裝,瑪麗蓮夢露白色的裙襬翻飛,可可香奈兒的白色四口袋外套上鑲著黑邊,安迪沃荷戴著銀色的假髮,卡爾拉格斐梳著馬尾,安娜溫圖永遠都穿著同款式的Manolo Blahnik 交叉繫帶裸色高跟涼鞋。(據Manolo Blahnik 本人說,安娜其實有無數雙這樣的鞋,在高度與色調上有微妙的差異,不同的場合不同的季節,不同的膚色,她有與之相應的裸色調來呼應。《穿著Prada 的惡魔》裡面的惡魔,有條愛馬仕的白絲巾做為招牌,這暗示過於明顯,那作者真是挖空心思要嘲諷前老闆,儘管Vogue 的重要人士表示根本不記得她。)

卡爾拉格斐說自己一天要換3次衣服,從裡到外,但我一直想說有差嗎,他瘦下來以後,永遠是高高的襯衫衣領深色的西裝外套墨鏡過多的珠寶首飾以及露指手套,不管是在服裝秀謝幕,參加活動,或者,到熱帶小島度假(身邊的人都穿著小短褲背心只有他堅守自我形象,據說他靠游泳減肥,我非常想知道他是否穿著印有這些細節的潛水服下水,對他來說沒有所謂的度假look,沒有所謂的休閒look,他只有一個look 而且貫徹到底,他摘下墨鏡被拍攝到的照片被當成奇聞軼事播放,你說時尚是要看場合打扮,可時尚大師本人沒在乎場合,他出現就是,有他出現的那個場合),他永遠維持這樣的卡通形象,他的打扮近似於蝙蝠俠,蝙蝠俠可以換人演,但意義上是一樣的。

我們不得不承認,每個人都有一個購物上的弱點,有人熱愛買鞋,有人喜歡買包,這很常見,但有些人更為專一,比如愛白襯衫,愛皮外套(皮外套是我本人,我上次數過我有50件外套大概有一半是皮的,一年四季有三季穿著皮外套),或者喜好某種風格,喜歡極簡,喜歡仿古,喜歡某種特定的顏色,愛好某種材質,一看到就忍不住要結帳,導致衣櫃一打開都是相同的東西,安迪沃荷一次買20件一樣的襯衫長褲天天換但天天看起來都一樣,便是此中的代表人物,他懂得塑造自己的形象,要看一個名人是否成功,得看有沒有人在萬聖節打扮成你。

很多女性說,她們跟老公男友去逛街,拿起一件東西問他們的意見,說好不好看,最常得到的答案就是:「這件妳不是有了嗎?」這是一個正常且合理的回答,對於連你去燙了頭髮都要提醒的人來說,他哪知道這些,只有真心愛好購物的人,才會知道這一件與那一件的細微分別,一件件的細微分別其實只有自己才能注意到,但購物的樂趣就在這裡面,這些別人看起來都差不多的細節,是自己開心的一個重點(還不就都是腦波弱的藉口,但要腦波弱也得頻率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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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不能了解的另一個境界是,為什麼同款要買不同色,或者同款同色的東西要買好幾個。其實這世上東西雖然多,但要找到剛剛好的,有時候很難,好比牛仔褲吧,如果買到穿起來好看的,往往會穿那件穿到天荒地老,不然就得同款買幾件做存貨,免得年年推陳出新,這東西以後就找不到了,同款不同色也是差不多的邏輯,因為款式要合自己的意其實沒那麼簡單,既然他那麼貼心推出不同色,不如全部買下來也放心些,免得回去日思夜想,當時為什麼不順便把藍的也買了呢?有些品牌年年出一樣的東西頂多是不同色,我一旦發現這東西放在我身上是對的,我就會年年去買。

有重複買的東西不是一種壞事,那代表某種品味上的成熟,我們一路摸索總會買許多不適合自己的東西,同樣類型的東西一買再買表示我們已經找到了自己的路線,清楚了自己的喜好,穿衣服是為了襯托自己,而不是營造一個百變的形象(奧妙的是,所謂的百變形象,也只是,一種形象),既然發現了自己最適合什麼,當然買東西時自然而然就會伸向那裡。

其實,認為別人會記得我們的衣服是否穿過兩次,很有點自我意識過剩的味道(還寫成小卡片咧,總統應該沒空記得你那件范倫鐵諾的禮服是不是在他面前亮相過吧,該擔心是否老是穿同一件衣服的人,只有三流的小明星,因為會被八卦雜誌嘲笑,大明星則早超脫了那個為八卦雜誌嘲笑傷神的境界),真正記得,我們第一次與誰見面時穿的是什麼的,只有我們自己,我就記得我人生中多次重要的初見面時穿的衣服(淺藍色的細針織V領上衣,還有一次是那件黑色的白橫條紋上衣),但我其實並不記得這些重要初見面時,另外那些人穿的是什麼。

重複是件好事,我喜歡重複,我有很多剪裁完全一樣的東西,我有幾十付同牌子的眼鏡,很多是同款但不同顏色,只有自己在乎的深咖啡淺咖啡黑色灰色大理石紋,我喝同一種飲料超過20年,我找到一個髮型師就沒有更換的慾望。重複最好的一點是當你今天完全不想在乎該怎麼打扮時,你有輕車熟路可以就這麼走,我發現我很適合Dior 的西裝外套,所以我每季都去買。(重複的真實意義,不是說你買一件穿到破,而是買一大堆別人看起來都一樣的東西,我覺得穿衣服最重要的是彼此同意,如果這牌子的衣服就是不斷的同意你,那當然要跟他保持良好的關係繼續下去啊。

一旦發現這個公式是對的,那就可以不斷的套用下去,天天挖空心思想要奇裝異服的人,最後大家也只會記得,哦,他啊,就是那個喜歡奇裝異服的人嘛。最後其實殊途同歸。

別人腦海裡的通訊錄往往只有你的一張照片,而一件事你重複得越多次,就越成為你的招牌,當然,很多事不是你頭腦裡想的那樣,你走錯了路,用錯了公式,也可能會一路錯下去,但錯到底也是風格,你當然可能找到對的答案,但那需要更多的智慧,愛因斯坦就說,最愚蠢的就是一再做相同的事,卻期待得到不同的成果,愛因斯坦大概不在乎打扮,打扮上重複做相同的事,得到的東西,叫做個人風格。

理想生活與假掰生活

其實我在過去的幾年裡搬過4次家,說起來好像很漂泊不定,其實我簡直是隨身攜帶著我的真空膠囊,我帶著我的生態系我的天然棲息地搬家,我對於地板的材質(沒得商量的實木)、牆壁的色彩、燈,與傢俱,與擺設,通通都有明晰的規劃。

我做這些事時是有保留一點距離,但該怎麼說呢,就是品味或什麼的,不能太當真,太當真就不好玩了,有點像是那故事裡的農婦,終日下田辛苦流汗,幻想有天老娘當了皇后,就在樹下鋪草蓆躺著乘涼,然後大喊:「太監,去給我拿個柿子來!」世間教你如何生活的書,總讓我想到那故事中的農婦。

怎麼食才能表現品味,米其林指南不可或缺。為什麼感覺很粗勇的輪胎公司會和精緻美食扯上邊呢?在公司成立之初(差不多也是汽車發明沒多久的時候,當時開車很高貴的),為了增加輪胎銷量,所以推出。一星代表餐廳不錯值得順路前往,二星代表很好值得繞道前往,三星則代表不去可惜值得專程前往。

不只要照著吃,而是要去吃了以後表示不如台南一條小街上的豬心冬粉才顯慧心獨具。如果在家自己煮飯,因為太假掰而榮登好萊塢最顧人怨女星榜首葛妮斯派特洛的食譜書是你最好的選擇,雖然那本食譜也有中文版,但我建議你買英文版比較拉風(而且菲傭也比較容易看得懂),書中充斥著貴到荒謬的有機食材和喜瑪拉雅岩鹽(其實就是拿來改善磁場的那種岩鹽燈吧)之類的東西,保證值回票價。食的假掰不在精美,你以為用刀叉吃法國菜才較高級嗎?那你就柿子了。

食的假掰在於簡素,你的菜上最好有洞,你的蘋果最好有點歪斜,因為那是有機,就像購買Prada 的尼龍後背包一樣,買樸素的菜,因為上面有個有機認證。

最豪華的吃法就是適當的煮熟並灑點鹽,用素雅的餐具在恰當的溫度下端上。假掰的奧義就是你明明拼了老命但要看起來像是隨意組合成的結果。我有個朋友,每個週末由司機駕駛賓利,御駕親征至士東市場買菜。這樣一直講究下去,會養成一種市面上的東西便宜到不敢吃的驚慌。當你站在微風廣場的超市裡煞有介事的試喝橄欖油的時候,內心會有個小聲音響起—這樣是不是有點過了。

衣呢,假掰人不可不學會穿衣之道,不只身穿名牌披金戴鑽,還要表現出對服裝的歷史和藝術性的喜好,最好更衣室裡要放些跟時尚有關的書籍,因為假掰的人是不能沒有文化的。

最重要的,是你是否為環境盡了一份心。T恤的棉從哪裡來?你身上的時尚是否來自柬埔寨的童工?當瑞典的時尚部落客在快速時尚品牌的工廠裡拍紀錄片大哭時,你就知道清醒的擇衣有多麼重要。

一切都有方便之門,假掰穿衣也不例外。比如我就是好想穿皮草嘛,但與不符合動物保育原則。所以時尚女孩理直氣壯的說:「This is vintage!」我個人相當質疑世上哪有有那麼多的二手皮草可以提供這一大批的時尚女孩。但就和食一樣,如果你認為你的身體是宮殿是豪門,那麼進來的所有東西當然都要底細清楚。

我上次去看一個服裝秀,發現坐在前排的女孩看起來都一樣。穿出自己的風格跟本是一個迷思,她們的共通點就是看起來很有錢,一樣的閃耀髮型、淺色服裝搭配、露出腿來,但沒有觸目的東西。如果你想追求這個look,那千金髮型是一定要的。

貴婦百貨的老闆不是千金,所以她的打扮是有很多錢的中年婦女。真正的千金風是不露的孫芸芸—很貴的鞋子、很容易弄髒的料子,假掰的服裝訣竅在於乾淨,內在的,與外在的。

住自然要住得精雅,不然怎麼對得起你廚房裡的喜瑪拉雅岩鹽和衣櫃裡的香奈兒小黑外套呢? 住的重點在於,你家裡的東西不可以通通是全新的,也不該在剛搬進去時最漂亮。很多人的家都是剛裝潢好時最漂亮,這是錯的,你的家應該隨著你的居住一步一步地散發出你的個人風格與特色,而不是隨時間堆積無用的醜物。

居家佈置是一門專業,真正的專家,會佈置出看起來像是在這住了一段時間的樣子,而不是,請問放射線科怎麼走。另一個訣竅是讓所有的傢俱與用品都有一個故事、一個淵源,這一點平民也可以做到。比如來自19世紀比利時圖書館的書架,即使是複製品,也顯得獨特。

假掰生活來自於不太收納,因為你的東西都精挑細選可以展示,何必收納。(不要打開我的第3個臥室門。)

行我就不大懂了,最後一樣,假掰生活需要表現出一定程度的無能,得讓人替你處理某些事,有些事不知道不會,比什麼都知道都會更顯高級。(太監,去給我拿個柿子來!)

書籍簡介

 

個人意見之完美的任性
作者: 陳祺勳
出版社:遠流
出版日期:2015/04/29
語言:繁體中文

陳祺勳

中山大學藝術管理研究所畢業,為部落格「個人意見」格主。
「個人意見」是國內獨樹一幟、人氣超高、擁有數千萬人次點閱率的時尚評論部落格,最高單日點閱率接近10萬次,出現於金馬獎頒獎典禮當天。臉書專頁粉絲人數逾7萬7千人。由於部落格評論犀利,各大典禮結束後,許多媒體往往直接引用「個人評論」的紅地毯評論,因而造就「個人意見」部落格的聲勢不墜。
著作《個人意見之品味教學》、《個人意見之待人處世指南》、《個人意見之愛情寶鑑》,目前為許多時尚頻道、雜誌專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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