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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河死了。第一隻出現在台灣街頭的河馬,在歷經了兩次重摔,卻得不到適當的照顧之後,痛苦地撐了兩天,終於解脫了。
我們應該要花很多時間去思考和討論因為阿河所衍生的許多議題,阿河的去世是人類利用牠來謀財的結束,卻是我們應該要認真面對這些複雜議題的開始。舉凡展示動物的照護、運送,甚至是主管機關與法規的過度分隔卸責與三不管,光是「動物」,就有:因為經濟需求而飼養的畜產動物、因為瀕臨滅絕而受保護的保育類動物,不受人類飼養的野生動物,以及既不是經濟性動物也不是保育類動物的「其他動物」,甚至還有另外一類叫做「毛小孩動物」。
同樣是一條生命,他的名字在不在保育類動物的清單之中,待遇就差很多,但是我們列保育清單,到底是以法律來保障動物生存的權利不被人類的各種需求所剝奪?還是將動物劃分等級之後告訴大家這一種大家可以欺負、那一種大家不要輕舉妄動以免觸法?立了法,未必有執法,有執法,人心也沒有因此而比較文明。
文明是一回事,雙重標準又是一回事。甘蔗田裡面的田鼠被當成知名鄉村料理,而同樣是囓齒類動物,想要兔肉登上五星級餐廳的菜單卻被兔粉們大舉撻伐。我的意思不是田鼠也應該被保護,而是兔粉們硬將自己的標準施加在別人的身上:我這麼愛的兔子,你們憑甚麼把牠當食物?
這些兔粉真的這麼有愛心嗎?或許對兔子真的很有愛,但是顯然沒有愛屋及烏,也順便關懷一下其他動物。其實常聽到的「動物保護」一向都只把焦點放在貓、狗、兔這些毛小孩身上而已,而對於這些粉絲來說,其他的動物的情況則大多都是「沒在關切」。所以我前些日子在臉書上寫下了這些感慨:
「對動物有控制欲和喜歡動物是兩回事,大多數的人是前者。不信你去看看為什麼那麼多人只喜歡會聽話的動物。
喜歡動物和保護動物是兩回事,大多數的人是前者。不信你去看看為什麼那麼多人把自己養的動物丟掉。
保護動物和站在動物的立場思考是兩回事,大多數的人是前者。不信你去看看為什麼那麼多人把動物關在一個小空間卻覺得理所當然。
站在動物的立場思考和做出對生態最好的決策是兩回事,大多數的人是前者。不信你去看看為什麼那麼多人寧可讓殺傷力極大的寵物流浪,而不在乎這些流浪寵物會殺死多少無辜的野生動物。」
雙重標準是一回事,自欺欺人可就更嚴重了。
當我們把許許多多的動物圈養起來,以教育為名,行虐待與壓榨之實,大家真的有獲得什麼正確的教育嗎?惡名昭彰的海濤法師鼓勵放生,號稱用放生活動來推廣生命教育,並取了一個避開爭議的名詞叫做護生,把商業放生做到國際化,已然是個跨國的宗教財閥,但是真相卻是一天到晚在殺生,把小魚放到海裡被大魚吃光,把大魚放到海裡被釣客釣光,甚至搞不清楚要放生的動物本來生活在淡水還是海水就亂放,可是不懂動物怎麼推廣生命教育?結果害得一堆信眾放生的過程反而是在殺生,卻又睜眼說瞎話,告訴信眾那些死掉的動物已經解脫了,只要有放生的善心一樣可以積功德。
我們其實一直都在利用動物而已。不是利用動物來斂財,就是利用動物來滿足好奇心。
你說海生館的BOT廠商,為什麼要養鯨鯊?你問問自己,是為了教育,還是為了賺錢?而展示了鯨鯊之後,台灣民眾對鯨鯊有比較瞭解了嗎?我身為一個鯊魚研究者,在一些環境教育的演講場合,還是一天到晚有人搞不清楚鯨鯊到底是鯨還是鯊?甚至很多人連鯨魚是哺乳類而不是魚類都不清楚!不談民眾,就算是學術界,對鯨鯊的瞭解也很有限,即便鯨鯊的許多重大生物學謎團都在海洋大學的莊守正教授的研究團隊努力之下逐漸解開,但未知仍然多過已知,在這種情況下要怎麼去期望鯨鯊的展示能有多大的教育功能?就實際情況來說,看完鯨鯊想知道鯨鯊吃起來味道如何的民眾,恐怕遠多於想知道鯨鯊在海裡吃什麼的人。你告訴我,為什麼要為了讓遊客可以「看過鯨鯊一眼」而將鯨鯊判無期徒刑?
我們對環境的基礎研究不重視,導致教育資源的匱乏,而展示單位以營收為導向,則導致了環境教育成效的低落。
但,這只是展示單位的問題嗎?我們來看看動物園,是貓熊比較受歡迎?還是台灣黑熊?對,我知道,貓熊對多數人來說就是比台灣黑熊可愛,自然能吸引到更多的人潮,也就能獲得比較多的資源,可是在你做這些判斷的時候,你有沒有先思考過,台灣黑熊全世界只剩兩百多個個體,而貓熊卻有十倍以上。如果都只看可愛來談動物保護或生態保育,其實就不用談了,因為大多數的物種都不是企鵝、貓熊或無尾熊。(連結)
當動物展示的功能只剩下獵奇,動物園、海生館原本設立的意義就蕩然無存了。
去看過貓熊的人,該帶回家的不只是貓熊的可愛布偶,而是要去理解到貓熊在野外受到什麼樣的威脅?並且去思考為什麼貓熊應該受到保育?進而去探索,除了可愛的貓熊以外,比較沒那麼可愛的台灣黑熊,又面臨什麼樣的處境呢?最後,推論到自己身上,每個人應該做些什麼才能讓環境變得更好?對自己又有什麼好處?
我不會去否認可愛動物的行銷威力,但是我唾棄的是,難道我們只能一直停留在利用貓熊做趴趴熊也做得到的事情上?當我們能夠用貓熊教育民眾,為什麼該去反對自己的縣市做莫名其妙的開發,那才叫做達到教育的功能啊!可是想想看,臺北市立動物園都成立幾年了?不說別的,動物園就有一個破壞水土保持的貓空纜車經過,這不就是環境教育仍然不及格的證明嗎?
利用展示動物來達成教育目標是一個還有待努力的方向,而另一個更少人討論的,恐怕就是利用動物來發展觀光遊憩產業,到底需要具備什麼資格?的確,這個需求很明確而且市場也不小,父母帶小孩出遊大多會先選擇這類的休閒農場,但是大多數的遊客和業者卻都不合格。
這次出事的阿河,其實就是天馬農場所飼養的,而天馬農場就是一個相當典型利用動物來發展觀光遊憩產業的例子,與動物園不同的是,大多數的休閒農場,動物不只展示,還可以近距離接觸,所以天馬農場的營業項目名列了:騎馬、抱袋鼠、報蜥蜴、報蟒蛇、彩色鸚鵡上身,當然還有不在清單但是也會發生的餵羊駝、騎象龜。
看完上面這個影片,你覺得業者有資格經營這個農場嗎?你覺得那些遊客有資格去接觸那些動物嗎?別誤會,我的意思不是人都不應該接觸動物,農場都不應該養動物來招攬遊客,我談的是資格問題。
一個業者到底沒有照顧動物的能力?這個照顧包含提供妥善的環境,對各種動物有深入的瞭解,對於動物的「上班」時間有適當的規定,以及動物在「上班」過程中有沒有安排保鑣妥善保護,更進一步的則是當動物生病了,有沒有適當的醫療資源與準備?
阿河只是再一次證明了業者毫無資格經營這個農場罷了,包括錯誤的運輸造成阿河的跳車,也揭露了業者根本無力應付阿河的受傷,以至於完全無法對阿河的傷勢有任何的處置,只能找一個水池把阿河放在那邊,然後大家從媒體看到阿河有地方游泳就以為沒事了,可惜隔天阿河就這樣死給大家看。牠不是沒事,只是沒人知道牠發生什麼事,即使到死了也還不知道為何而死?
然而,我們只能因為阿河的死才能正視這些問題嗎?其實天馬農場的問題早就顯現了不是嗎?但是遊客還是一直買票進場,讓天馬農場根本對他們沒有足夠的動物飼養與管理能力毫不在意,反正有錢賺就好。以錢的角度來看,買一隻動物如果比醫一隻動物還便宜,那就用買的吧!
遊客每買一張天馬農場的門票,就是在對虐待動物投下一張贊成票。而以「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所公佈的清單來看,台灣「至少」有10大惡劣動物展示表演場所。
別再去這些地方了,你該做的是先確認自己是否瞭解如何正確對待動物(身為遊客的資格),並且想辦法監督業者讓這些動物有更好的生活環境(身為業者的資格),而不是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動物的痛苦上。台灣民眾很有意思,怕死了野外會出現動物,但是又很愛在人造場域花錢接近動物。
你以為小孩和動物在出遊照片中萌在一起,就表示他們天真善良愛護小動物嗎?實際情況是,大多數的父母只願意讓小孩去親近農場,導致大多數的小孩長大之後對動物習性的想像也脫離不了可愛動物區。
說到把動物養起來,我就想到了電影《侏儸紀公園》裡面有一句名言:「生命總是會找到出路。」這句話其實讓很多人都誤解了。很多人都以為人類亂搞都沒關係,好像人類已經有能力控制大自然,所以恣意破壞也毫不在意,但是真正的情況是,大自然總會以人類意想不到的方式反饋給人類。天馬農場大概從來沒有想過,虐待了那麼多動物,如今卻是由阿河的死去,帶來給他們一連串的抵制作為懲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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