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宋對決:兩種不同的專案方式

信懷南搞專案管理搞了一輩子,近年來也有機會回台灣和同學們交換心得,最大的遺憾是學生中從來沒有一位來自政界或民意代表的智囊之類。根據我的猜測,不外乎兩個原因:不知道搞選舉屬於標準的專案模式,或者這些人無師自通,認為紙上談兵的專案管理在打選舉戰時是沒用的。如果我們把專案的定義分析一下;它是在一個有開始,有結束的期間內,為達到某一特定目的相關行為。這些行為彼此之間有一定的先後次序和互賴性。為了達到專案的預訂目標,專案經理人一定要懂得怎麼在有限的資源中,去處理有關人事、時間、產品品質的問題。這當然包括管理上必須的計畫、執行、管控、溝通和風險評估及危機處理。由這個定義去看,請告訴我選總統,選縣市長,民意代表……不是專案是什麼?競選總幹事不是專案管理的行家怎成?

我最近為一本管理雜誌《EMBA》寫了一篇文章,介紹〈追求卓越〉作者湯姆‧彼得斯有關專案管理的長文。彼得斯提到要推銷自己的專案,應該從基層(grass-roots support)做起而不是靠老闆的「白應」(buy-in)。彼得斯的這套主張,顯然代表西方管理文化的精華,在東方是不是行得通,大有討論的餘地。

這次連戰和宋楚瑜在參選兩千年總統大選這件事上,兩人採取的方法(approach)正好是彼得斯所提出的兩種斷然不同的方式。連戰是從上到下,專案的主控權操在大老闆手裡。宋楚瑜是從下到上,直接向顧客推銷自己的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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