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李永然談如何免去購屋糾紛

購屋契約應包括停約條款

民眾與建商簽訂契約時,應該包括最重要的撤銷與回復原狀的條件陳述, 如果雙方交易因為建商的欺騙,或者客觀條件產生變化, 造成購屋民眾無法取得政府推出的五.九五%的利率時, 民眾得以退屋還錢而得到保障。

律師李永然表示,政府推出優惠貸款方案,由於方案的詳細資料與內涵並不明確,因此,民眾在購屋的時候,應注意與建商簽訂詳細的契約。

最重要的是,這份契約內容應該包括撤銷與回復原狀的條件陳述。如此一來,雙方交易如果因為建商的欺騙,或者客觀條件產生變化,造成購屋民眾無法取得政府推出的五.九五%的利率時,民眾得以退屋還錢而得到保障。

李永然表示,以往就有購屋優惠貸款這樣的政策,只是以前所謂的優惠貸款,比較集中某些特定的業別,如勞工住宅貸款、國宅貸款、公教人員購屋貸款等;而此次政府推出的新台幣一千五百億元優惠貸款方案,其適用的對象較為廣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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