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不可以做指桑罵槐的事
商業周刊共同創辦人何飛鵬 (攝影者.郭涵羚)
一個年輕的小朋友寫信給我,告訴我他要離職,向我告別。這位小朋友雖然不直接向我報告,但因為他負責的幾個專案我有參與,因此和他算熟識。他的表現一向不錯,會離職有些意外,所以我約了他見面了解狀況。
他告訴我,他的主管對他所做的計畫提出了嚴厲的批判:沒有創意,沒有積極性,只會守成,是不夠水準的工作者。他覺得主管可檢討他的工作,但不可以近乎人身攻擊,他覺得被侮辱,所以提出辭呈。
聽了一面之詞,我覺得有必要再約他的主管談話,以了解事情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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