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不要問法務,也不要問財務

一個營運單位的主管決定開創一個新生意,找我商量後,我也覺得十分可行,我立即要他寫出營運計畫書送交公司審核後,立即開始推動施行。

沒想到過了一個月,完全不見動靜,我找來主管詢問,他告訴我,公文卡在法務,法務對他的營運模式有意見,還在溝通中。

我找來法務問,到底發生什麼事,法務告訴我,這個新生意有一個合作廠商,當雙方合作如果不成立時,有一個違約條款,罰則甚高,風險甚大,所以要求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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