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與社創的距離
「私立學校可以成為社會創新組織嗎?」前幾天,文化大學的方元沂老師問我這個問題。
會這麼問,是因為經濟部在今年八月公布了「社會創新組織登錄原則」。
去年《公司法》修法,將第一條的公司設立條件,新增「公司得採行增進公共利益之行為」。兼顧社會使命和市場營運的社會企業,可循此登記為公司、自願揭露章程,解決過去營利和使命無法兼容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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