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1
永豐金租賃
2009年至今
貸款(含對J&R貸款)
目前餘額41億元
管道2 管道3
永豐餘 元太科技
2011年至今
投資可轉換公司債
5.1億元
管道4
永豐銀行
2013年
與14家銀行聯貸
約130億元
三寶建設Giant Crystal
疑點》張杏如任Star City董事期間,永豐餘集團便對Giant Crystal注資,用於1788開發案
Star City上層公司
三寶旗下Star City
永豐餘集團董娘張杏如2006-2012年任職董事
2011年持股已增至57%
Link Mart
100%持股
Jetking香港捷佳
100%持股
頂新集團
2013年退出
美林證券
2011年退出
上海世紀承乾
(控股1788大樓開發案)
資料來源:戴德梁行中國區、新加坡首峰資產管理、中國與香港公司登記資料
商業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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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棟大樓、七國公司,燒出永豐金董事長何壽川的大危機!
這棟位在中國上海靜安區的商業大樓「1788國際中心」,堪稱當地地標之一,大樓價值高達人民幣六十億元(約合新台幣二百六十六億元),相近於信義區的新光三越A8館。
但,這棟大樓的控股公司,約莫十多家,股權層層交疊,橫跨台灣、香港、薩摩亞、開曼、模里西斯、英屬維爾京群島、美國德拉瓦州等至少七國公司,他們的股東,像是籠罩在一層迷霧之中,沒人能輕易看得清。
不過,外界沒料到,永豐金的何壽川家族,竟然與這棟大樓和背後控股公司,有千絲萬縷的關係。
去年十二月,永豐金爆發超貸疑雲,對象是三寶建設,這家名不見經傳、資本額不過一億六千萬元的「小公司」,竟然最高可以拿走永豐金超過七十億元的貸款,外界譁然,金管會趕緊調查、罰款。
可是,隨著洋蔥一層層撥開,我們才發現,這樁超貸案背後,何壽川妻子張杏如竟成為討論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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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點一》
永豐金租賃借貸對象,竟是董娘任董事的上層公司?
商周調查小組調閱台灣、香港、中國、新加坡數十份資料,深入釐清這樁超貸案的來龍去脈,與諸多疑點。
時間倒回到二○○六年。頂新魏家、美林證券及三寶建設,他們可能正為取得「1788大樓」土地開心不已。這三家公司,不過共同投資人民幣十一億元,卻取得超過一萬平方公尺精華土地,每平方公尺不過人民幣一萬元,與現在的行情相差有十倍之多。
但外界不知道的是,事實上,有另外一個人,跟著取得搶進1788大樓的機會,她就是張杏如。她在這一年,成為1788大樓的上層控股公司、三寶建設旗下Star City的董事。
我們獨家取得永豐金最新說明,永豐金指出,根據公司了解,張杏如基於借貸關係,於二○○六年以讓與擔保方式取得Star City股權,除非該筆借款本息未獲清償,否則張杏如不能任意行使股東權利,持有Star City股權相關權利義務,仍為三寶建設集團所有,所以實質上她並非該公司的股東。
可是,就算張杏如並非股東,為何她需擔任董事?關於這一點並未獲得答案。
到二○○九年,大樓動工。巧的是,永豐金旗下永豐金租賃在該年年底,把錢借貸給Star City的上層公司Giant Crystal,總借貸金額估計近億美元。
但在日後,這樁超貸案已被金管會以最高罰金裁罰一千萬元。裁罰的理由,不外乎是一家金控旗下的租賃公司,竟能以「超過內部信用風險限額」,承作鉅額授信,對放款對象也沒有審核借款用途,還持續增加授信額度。金管會的裁罰理由早公諸於世,以一家應講求穩健、誠信的金融公司而言,信譽傷得很重。
啟人疑竇的是,為什麼永豐金旗下租賃公司,要貸款給董娘擔任董事的公司之上層公司?雖然租賃公司是否受嚴格的銀行法、金控法管制尚有疑義,但這樁借貸的背後動機,令人好奇。
疑點二》
為什麼永豐餘、元太跟著匯款給並未百分百控制的上層公司?
根據商周獨家取得文件,到了二○一一年,本來擁有1788大樓四七‧五%的大股東美林證券,賣出手上持股,部分持股賣給新加坡首峰基金,另外的持股可能賣給Star City,該公司搖身一變,擁有1788大樓超過一半的股權。
再度巧合的是,同一年,永豐餘集團的永豐餘、元太也都分別把錢匯給這家Giant Crystal,共匯了一千七百萬美元。
由於永豐餘和元太這筆匯款沒有公告,到今年年初才補公告,結果金管會依違反證交法,裁罰元太負責人七十二萬元。
根據永豐餘事後聲明,他們是預計承租1788大樓,才透過子公司匯款出去。但為什麼透過子公司匯款?為什麼租房子要匯錢給並未百分百控制1788的上層公司,而不直接匯到大陸給代表1788大樓的公司?這一切,還沒有明確的答案。
此外,永豐餘在重訊裡信誓旦旦的說,「本公司與三寶建設、三寶建設負責人李董事長夫婦、Giant Crystal或Star City均非關係人。」
翻開永豐餘年報,張杏如擔任大股東,是財團法人信誼基金會及信誼企業的代表人,兩家公司合計持股永豐餘一○%以上,她又是永豐餘董事長何奕達的母親,永豐餘和張杏如肯定算得上「關係人」;但永豐餘與Giant Crystal、Star City算不算關係人?張杏如對上述的兩家公司,實質控制力又如何?
我們詢問永豐餘,永豐餘回應指出,公司交易的對象都是Giant Crystal,「永豐餘與Star City從無交易關係,故無所謂關係人認定的問題。」永豐餘認為匯款給張杏如擔任董事的上層公司,稱不上關係人交易。
疑點三》
誰繼任張杏如董事?她與何、張兩人又有何關係?
到二○一二年六月,張杏如辭去Star City董事職務。同年年底,永豐金旗下永豐銀董事會即通過參與對Star City等四家1788大樓上層公司的聯貸案,借款用途為「買回股份」。該聯貸案總金額達四億三千五百萬美元(約合新台幣一百三十億元),永豐銀占一五%,僅次於台灣銀行。
其實,該聯貸案隔年三月撥款,四月,頂新二董魏應交就辭去代表1788大樓公司的董事。據推測,魏應交在二○一三年年底正忙於競標4G頻譜,籌備電信公司「台灣之星」,可能因此選擇退出1788大樓,需要有人接手。
由於銀行和金控法規嚴格,如果張杏如仍擔任Star City董事,可能有利害關係人的疑慮。但永豐金是不是為迴避此聯貸案利害關係人交易?張杏如才辭去董事?這尚未真相大白。
至於張杏如辭去Star City董事後,誰繼任其位?根據立委黃國昌臉書指出,是一位英文名字拼音為「Wang Tung-Ling (又名Sunny Wang)」的人,股權也由Everich Choice Limited接手。
「Wang Tung-Ling」有沒有擔任何家事業的任何職務?或者擔任何家相關公司的董事要職?尚難以斷定。如果此人與何家關係匪淺,何、張兩人在永豐銀對Star City聯貸案中扮演何種角色,恐怕更加撲朔迷離。
我們詢問永豐金代理發言人薛經武,這人到底是誰?他不否認這人與張杏如可能認識,但是也無法透露他們究竟是什麼樣的關係。
但,「Wang Tung-Ling」就算與何家熟識,她必定是利害關係人嗎?永豐銀若知情,還參與貸款,未加以揭露,是否已觸法?
但若「Wang Tung-Ling」與何家關係密切,永豐金即使沒有踩上法律的紅線,也一腳踩在道德的紅線上。
從鼎興詐貸到三寶案
百年家族賠上最大損失:聲譽
交通大學財務金融教授葉銀華指出,公司治理,無非要透明。
但不論永豐銀去年爆發的鼎興牙材關係人交易案,或現在的三寶案,「關係人」藏在層層控股公司中,藏在密如蛛網的家族族譜裡,非一眼能看穿。
鼎興牙材是直到跳票了,外界才發現,鼎興負責人何宗英,竟是何壽川堂兄何政廷的親戚,事後永豐金遭金管會罰款一千萬元,又是最高。
永豐金連環爆這堂課,何壽川至少賠上三樣東西。第一,姑且不論鼎興跳票四億元能不能收回,金管會連續重罰兩次,賠上金錢;第二,永豐金內部螺絲鬆脫,外界對這家金控形象大打折扣,賠上聲譽;第三,因鼎興案和三寶案,專業經理人遭受波及,基層員工士氣下滑,賠上人才。
就在本文刊出前夕,永豐銀行企業工會寫了一封「敬呈何董事長的一封信」,內文提及永豐金近來風波,希望何壽川「為大局考量,應慎重考慮是否請辭,以示負責。」可見,這一連串看不清楚,也說不明白的種種事端,已經動搖永豐員工信心,這恐怕是何壽川事業上最大的危機。
聯貸案部分,已在去年五二○前還清,根據中國國家企業信用公示資料,三寶建設集團改向中國工商銀行貸款。據了解,何壽川為度過此危機,近日將把三寶案的前因後果,向主管機關具證交代;並計畫在五月底前,把貸款給三寶建設集團的錢收回,試圖證明永豐金的股東,沒有因超貸案蒙受損失。
不過,金融業是高度注重信任的行業,即使解釋了,錢還了,何家與永豐金,近一年來因關係人交易疑雲,造成聲譽的損失,恐怕花加倍的力氣,也不容易彌補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