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後,我不快樂

三十四歲那年,我在台灣最大的報紙集團工作,我是經濟新聞的主管,台灣每天的企業經濟新聞都要從我手上發出來;我是台灣經濟新聞的關鍵人物,台灣的企業家都必須要和我做公關,我每天忙著吃應酬飯,經常宿醉不醒。

有一天我一覺醒來,忽然覺得這樣的日子太過糜爛,我問了我自己一句話:繼續過這樣的日子有意思嗎?我還要繼續過這樣的日子嗎?

這是個嚴肅的問題:要不要繼續過這樣的日子,涉及許多現實問題:所得待遇如何?我當時的薪水不算高,但還算不錯。工作我喜歡嗎?採訪新聞、挖掘真相,這倒是我喜歡的。工作受尊重嗎?當然,許多人都想巴結我。想到這,我初步的答案是肯定的。這麼不錯的工作為何不繼續?只不過是生活稍微糜爛、頹廢了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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