溝通的三段論法

小學五年級時,學校舉辦演講比賽,我被老師指定代表出賽,而參加比賽,面臨的第一個考驗就是要寫一篇演講稿,我還記得當時的講題是「書到用時方恨少」,我為了寫這篇講稿,花了很大的心思,從書是什麼?我的讀書經驗,從課本到課外讀物,到如何從書中找到答案,幾乎把所有讀書相關的事都包括進來了,我自覺寫得很完整。

老師看了我的講稿之後,說了一句話:太多太雜了,要簡單一些。接著老師告訴我:短短幾分鐘的演講,只能針對主題,遵守簡潔的三段論法,就可以說服聽眾。

老師接著說:所謂的三段論法,就是全部內容分為三段,第一段陳述現象或事實,以切入主題;第二段展開論述,從第一段的事實,展開進一步的解說,以為結論做準備;第三段則說出結論。只要掌握事實、論述、結論的三段論法,聽眾最易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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