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電視台十二月一日開播「李敖黑白講」,首集痛批李登輝,引起電視台老闆王又曾緊張;第二集主打陳水扁,因而「順延」,於是惹火了李敖,雙方合作關係,面臨了嚴重考驗。 傳言指出.李敖當初與王又曾合作,在契約上言明,絕不修理「正副元首」及「王家父子」,而王又曾則同意給予比真相新聞網「笑傲江湖」更高的酬勞。 針對傳言甚囂塵上,李敖在接受《商業周刊》專訪時表示:「絕無此事!」他說,以他一世之英名,豈可被利誘,而放過任何一個應該修理的人?事實上,他從未饒過誰 ,在他的口誅筆伐之下,被點名者統統無所遁形。 至於「李敖黑白講」的節目酬勞,他則拒絕透露。李敖表示,在東視的首集開講,他批判李登輝是「假共產黨」、「假國民黨」、「假強人」、「假日本人」,並且不孝順自己的父親李金龍。 指證歷歷 當本刊要求李敖提出證據時,他立即走向書房取出民國四十三年「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判決書,在事實欄上印有:「被告葉城松於三十六年十月間由匪幹李登輝介紹加入朱毛匪幫組織……」以及「安全局機密文件」中載有「匪台灣省工委會台大法學院支部葉城松等叛亂案 」,在摘要欄中列明:「葉城松於三十六年十月間,由奸匪李登輝介紹參加匪幫……」李敖指出,葉城松等人後來被槍斃,而李登輝卻沒事,還當上總統,這些歷史文件說明了一切,誰是「假共產黨」自己心裡有數。 至於「假國民黨」的說詞,他說 ,靠出賣同志而得到國民黨的青睞,這怎能說是真正的國民黨員呢? 在提到「假強人」時,李敖表示,蔣介石用了十三年的時間才登上國民黨總裁的寶座,而李登輝卻只用了十三天就代理了國民黨黨主席,是一路撿便宜,根本缺乏成為真正強人應有的歷練。 在「假日本人」的問題上,他分析,日本人戰敗就切腹自殺;企業經營不善,經營者就辭職。但是反觀李登輝,國民黨縣市長選舉慘敗,沒有看到他下台。他進一步指出,其實日本人中,也有很多沒骨氣的,例如日本當年戰敗,東條英機不敢切腹自殺,卻以一顆子彈解決自己,凡此皆不是正統的武士道精神。 在李登輝與李金龍的關係上,李敖提及民國六十六年李登輝擔任行政院政務委員時代,李金龍的一張支票跳票,證明李登輝對自己的父親不太關心。 在這張支票影印本上載明,出票日是六十六年五月三十一日,退票日是六十六年六月三日,票面金額為六萬七千六百元,戶名為李金龍,住址就在台北縣三芝鄉,出生日期為民國前十二年三月十二日;而李金龍所使用的支票開戶於台北市第十信用合作社,提出交換地在合作金庫建成分行(見上圖)。 李敖說,以李登輝擔任政務委員的收入,怎麼可能連自己父親的支票款都付不出來,卻讓自己的父親跳票?李金龍的跳票說明了李登輝對父親不關心,這難道是孝順嗎? 李敖蒐集了很多李登輝的檔案資料,他取出一張李登輝全家福的照片,然後說:「這麼大了才照這張全家福。」這張照片攝於一九四一年,當時李登輝升入台北高等學校。李敖表示,在此之前各種李登輝的照片中,均找不到與李金龍合照,卻看到很多李登輝更早的照片,可見父子間並不親密,他實在很懷疑為何會如此。 前述對李登輝的批判,引起了力霸集團王又曾、王令麟父子膽戰心驚,畢竟,東視屬力霸集團,而王又曾是國民黨現任中常委,是紅頂商人,與李登輝關係密切,怎可任由李敖開罵,用東視的畫面來做「李敖黑白講」呢? 東視不敢惹陳水扁? 王又曾與李敖的關係如何?頗令外界好奇。李敖向本刊表示,他與王又曾不熟,此次的節目,是他與帝國公司簽約,約中載明,在錄影配合方面「雙方應相互配合攝影棚之錄影時間。該節目錄影後,雙方如認為節目內容或方式有修改剪輯之必要,可協商修正」。而帝國公司乃「李敖黑白講」節目的製作單位,因此,若內容有修改必要,應由帝國公司出面與李敖協商,而非王又曾或是王令麟出面,外界指稱李敖與東視締約,完全是錯誤的。 至於第二集主打陳水扁,無故不播出,李敖現在的態度是看著辦,他在該集中一樣提出證據揭開陳水扁不為人知的一面,而最精采的內容是李登輝總統官邸旁既成巷道的話題,內容對陳水扁相當不利。 至於為何力霸集團不敢惹陳水扁,李敖自己的分析是,過去陳水扁曾給和信集團打了零分,相對地提升了力霸集團的地位,王又曾基於這項考慮,可能有所感念。 而東視為何願意與李敖合作?李敖表示,從真相新聞網到東視,這一切完全是淡江大學大傳系主任張煦華牽的線。 李敖也分析,東視處在電子媒體的戰國時代,亟思有所作為,不願成為「博新第二」,而他以一則笑話指出,以前有一馬戲團上台表演,結果只帶來一隻老虎,而且還是一隻瘋老虎,他說自己在電視上就像是一隻瘋老虎,東視就是缺了這隻瘋老虎,所以飆不起來,只有打出李敖這張王牌,提高收視率。 從修理李登輝到陳水扁,李敖不改一貫風格,王又曾雖然捏了一把冷汗,卻又莫可奈何。而第二集被順延,李敖一約在手,立於不敗之地,目前他正等待帝國公司與他談判,如果要莫名其妙「消音」或「停播」,那麼以李敖的個性和法律素養,帝國公司可能吃不完兜著走。在第二集的問題尚未解決前,力霸集團的老闆們對往後的「李敖黑白講」,可真是寢食難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