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富濟貧之迷思——論稅制(二)

七歲的王戎,和一群小孩出去玩,路旁有棵李樹,結了好多果實,每個小孩都跑去摘,王戎卻不動:「這棵李樹在人來人往的大路之旁,果實卻沒被摘光,可見果實一定是苦的。」後來摘下來吃,果然如此。 ——世說新語

不繳稅會被抓去關,這是現代公民都有的常識,但為什麼會有這種制度?經濟學家阿爾欽(Armen A. Alchian)的解釋是:這是為了避免有人想「搭便車」,免費使用「公共財(public goods)」。

我們生活周遭的產品,絕大多數都具有排他性。例如一塊麵包,張三吃了,李四就不能吃,但是政府提供的某些公共服務——例如國防,卻不具有排他性,也就是張三使用,並不排除李四也能使用,這種財貨被稱為公共財。

既然是公共財,就會有人想搭便車。公共財也是要花錢建造的,但誰來出錢?這種財貨沒有排他性,某人只要等別人出錢,就可坐享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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