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運用退休金生利的手法

老闆如何「操作」你的退休金

企業為員工提撥職工退休金,但這筆資金的運用,卻有可能落入公司的戶頭中。

根據勞基法的規定,凡是適用勞基法的行業,雇主必須依勞工薪資二%至一五%,按月提撥勞工退休金準備,並交由中信局專戶存儲。

而不適用勞基法的行業,公司一樣可以為員工準備退休金,公司可依所得稅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免稅提撥職工退休金。如果提撥率不超過四%,可不成立職工退休金管理委員會,也不必成立專戶,即可與公司的帳戶合併。但如果公司提撥率在八%以內,就要成立專責的職工退休金管理委員會,也要成立專戶,不得與公司帳戶合而為一。但不論是提撥四%或八%,都不限定要存到中信局的專戶裡。

熟悉勞工退休金制度的中信局信託處襄理李秀卿表示,目前不適用勞基法的公司,是採公(司)提、自(行)提,或是公自提各半的方式,由公司到信託公司或銀行開立「職工退休金專戶」,但勞工仍有分戶帳,可分辨個別員工退休金的金額。過去金融業未適用時,多數做法是:員工若達退休年齡,可拿回公、自提的所有資金,若不到退休年齡,則只能拿回自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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