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憲有助開創小而強的政府
第三屆國民大會第二次會議在七月十八日下午七時,通過了解除戒嚴以來第四次的修憲條文。這次修憲的主軸是因應總統直選以後,政治生態的重大改變,進行省級政府精簡及取消總統任命行政院長的同意權。
從實際的效果來看,這次修憲將可望使我國能夠朝小而強的政府方向,來進行「政府再造」的工程,以便迎接瞬息萬變,國際經濟競爭劇烈的資訊時代。
在中央政府體制方面,這次的修憲策劃協商過程中,刻意避開體制名詞之爭。依照去年底總統李登輝所召集的國家發展會議所達成的共識,中央政府體制將引入內閣制所擁有的解散、倒閣權機制,同時也賦予總統任命行政院長,不須立法院同意的總統制色彩條文。不過,這兩者的結合,事實上會使我國雙首長制,或稱為雙軌制的色彩更為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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