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有一種叫做「火焚鈔券鑑定」的服務
調查局「變」出八千一百萬元
你的鈔票燒掉了嗎?打個電話找調查局幫忙吧! 說不定原本「陣亡」的新台幣還有起死回生的機會。
調查局「變」出八千一百萬元 (攝影者.薛湧 )
鈔票燒掉了怎麼辦?如果數量不多,有些人可能就自認倒楣。其實,如果因為火災燒毀鈔票而造成的損失,只要出具消防或警察單位的火災證明,就可以請調查局幫你「賺」回這些被火舌吞噬的鈔票。
根據歷年來調查局的統計資料顯示,從民國六十二年調查局提供民眾「火焚鈔券鑑定」的服務迄今,總共處理了二○一二個鑑定個案,其中,又以民國七十九年最多,共處理了二百二十個鑑定個案。民眾因調查局的鑑定失而復得的金額也高達八千一百四十八萬餘元。
負責此項鑑定工作的調查局第六處科長吳鏗毅表示,鈔券鑑定工作雖然是第六處「業外」的工作項目,但只要民眾提出申請,調查局很樂意為民服務。通常接案的程序是民眾因火災或意外造成鈔券的毀損後,向消防、警察機關報案,並出具證明,向調查局各地分站提出申請,各地分站會將焚毀鈔券的「殘骸」送到位於新店的調查局本部,由第六處統一鑑定。調查局對所鑑定的金額出具證明之後 ,民眾便可持證明向台灣銀行領取新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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