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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自己要過的橋給弄斷了

慘勝,是我們對金鼎經營權爭奪戰的詮釋。

四十四歲的辜二少,對上七十歲的張平沼,辜大少辜仲諒這麼形容:「老二是跟他賭一口氣,張平沼是跟他玩命哪!」

一個賭氣、一個是玩命,這場戰爭一開始就注定了這個結局。只是,當局者迷,對辜二少而言,這位畢業自全球第一名商學院——華頓商學院的高材生,萬萬沒料到,即便他砸下百億資金、丟掉開發金總座、十一個高階主管被起訴、自己可能背上七年以上重罪……,這場仗,還是纏鬥了四年。

即便勝了,還是慘。

我好奇,如果事情重來一次,辜二少會怎麼選擇?他會一招斃命,在第一時間務求殺死敵人;又或者,他會學著妥協?

還記得八年前,我採訪辜二少時,他跟我分享第一份工作的心得。當時,他在日本美林證券擔任外匯交易員,日股從三萬六千點衝高至四萬點,隨後又一路暴跌至一萬四千點,「我的操作使客戶賠了很多錢,壓力很大。曾經,我從盥洗室出來,同事就問我,怎麼馬桶旁都是血。」

從那時開始,辜二少說,自己學會了:「How to take the pain」(如何承受痛苦)。

八年後的今天,他玩的金融遊戲,已千萬倍於當初的規模,更要面對五十萬股東、社會觀感的壓力。一路走來,不懂人情世故、目中無人的形象,始終跟著他。

然而,我好奇,百年辜家、苦心栽培的二公子,成長過程中到底有什麼缺憾?導致他如此的性格?他不但孤獨,也屢屢讓自己與團隊陷入險境。

昨天,一位朋友來看我,帶來領導力專家約翰‧麥斯威爾(John C. Maxwell)的話:「受苦的人,會傷害別人,也容易被人所傷。」這,讓我想起辜二少,也想起詩人喬治‧赫伯特的話:「那些不能原諒他人的人,把前方自己要過的橋給弄斷了。」

慘勝,說的,不就是這個道理?為什麼不能雙贏,一定要慘勝?

本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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