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抓拿賓拉登美國政府懸賞5,000萬美元

保命要緊 賞金失靈

巴紐建交弊案重要關係人金紀玖,在馬政府上任第二天被調查局列為外逃罪犯,雖然未訂出懸賞金額,但觀諸其他外逃重大罪犯,如劉冠軍(國安局洗錢案)、汪傳浦(尹清楓案)、伍澤元(貪污)等,都被政府懸賞新台幣一千萬元緝捕,金未來亦可能獲此待遇,不過用賞金是否真能抓到這些重犯?

過去人們不把「檢舉犯罪獲賞金」當正業,但如今經濟不景氣,此法卻成許多人生財管道,五月十八日《紐約時報》就稱,美國包括底特律、奧瑪哈、聖安東尼奧等諸城,執法當局今年第一季接獲民眾檢舉罪犯的情報數量,比去年同期成長二五%到四四%,這些線民都告訴接線生「需要錢付房租或養小孩」。在矽谷,過去許多檢舉犯罪的賞金都無人認領,但如今當地房屋被法拍及居民失業,官員稱「賞金馬上就被領走」,而且提供情報的線民對無法馬上領到賞金覺得很失望。

小案用賞金或許能創造績效,但對重犯祭出高額賞金卻未必有用,《富比世》(Forbes)今年四月公布全球十大通緝要犯,榜首乃是二○○一年美國「九一一事件」主嫌、蓋達組織(Al-Qaeda)精神領袖賓拉登(Osama bin Laden),美國政府懸賞五千萬美元(約合新台幣十五億元)緝捕,但至今徒勞無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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