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這盤棋

立法院日前「港澳條例」進入二讀 ,為台灣當局九七之後的台港關係確立了基本的法制。至此,關於九七之後港台關係如何互動,香港、北京與台北都各有一套規範,分別是「基本法 」、「錢七條」與「港澳條例」。

不過這是表面,實際卻非如此。第一,「基本法」基本上未涉及港台關係;其次,「港澳條例」是台灣單方面的立法,在香港主權已回歸北京當局的情勢下,想要產生實際作用,恐怕是一廂情願;這麼說,第三,「錢七條」總該管用了吧,畢竟北京是香港的中央政府,對香港的「涉外事務」有充分的主導權力。然而實際上卻又未必如此。

 照一般了解,「錢七條」的確是針對兩岸關係所做的,但卻僅僅是原則性的規範。「錢七條」中說,港台關係是兩岸關係中的特殊組成部分,凡屬涉及國家主權及兩岸關係之事務,由中央政府或在中央授權下由特區政府處理。換個方式講,九七之後,與主權、外交、政治有關的,由中央處理;除此之外的經濟、社會、文化則由特區政府處理。政治與非政治的一刀切,從北京當局角度來看,倒也清楚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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