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emated Remains

火化了的遺體

人死了以後遺體的處理,有多種不同的方式,如果是世界性的領袖人物,如蘇聯的列寧、史達林、中國的孫中山、毛澤東等,就會把屍體做防腐處理,放在水晶棺木裡,供後人瞻仰;可是這種防腐如果做得不好,時間久了,屍體仍會腐爛,好像孫中山的遺體防腐就有這個問題,所以參觀南京的中山陵,已經無法看到中山先生的遺容了。列寧、史達林的遺體防腐雖然做得好,可是蘇聯瓦解後,他們的遺體已被移出莫斯科的紅場,有朝一日,毛澤東的遺體恐怕也會有同樣的遭遇。以上所說的防腐,英文管它叫embalming。美國殯儀館對屍體的處理也是先做embalming,然後再舉行殯葬儀式。當然這樣的embalming只是暫時性的,不可能保持千年不壞之軀。

一般人死了通常是土葬,入土為安即是指此。不過現在火葬越來越流行,這是由於人們觀念的改變,從前認為死後還要用火把自己燒掉,很難接受。觀念的改變之外,經濟的考慮也是個因素,畢竟火葬的費用要比傳統的土葬便宜多了,而且燒成灰之後,骨灰的保存或處理,都比遺體的埋葬要省錢、省事得多。

無論是在美國還是在台灣,都是死不起的,這只消看看多年前在美國洛陽紙貴的《The American Way of Death》一書即可瞭然。一場喪事花個幾萬美元是稀鬆平常的事。昔日美國殯儀館乘喪家之危大敲竹槓的事,絕不亞於台灣,晚近由於國會立法的管制,情形雖有改善,死仍是花錢的大事一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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