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隻獬豸會被台灣貪官撐死
報紙上每天連載的弊案新聞,已經多到令許多人失去了肅貪行動初期的興奮,而開始嘀咕:怎麼這麼多弊案?怎麼到處都有弊案?
的確,弊案真的是太多了。已經不只是包商和承辦公務員之間的賄賂關係而已了,幾個正在進行中的弊案偵查,牽涉的民代包括立委到鄉民代表,官員從中央到省、到縣、到鄉鎮,從政務官到基層職員,還有全國最大國營企業的董事長。甚至,連執法人員,包括法官、檢察官,以及一缸子三線以上的高階警官。
貪墨已經蔚然成風,直可比擬中國貪污史上最偉大的晉代。在那個年代,收點賄賂是很普遍的事,例如,有一個叫山濤的名士,收到百斤絲的賄賂,為了「不欲異於時」,也就收了藏諸閣上;又如,有個地方官賄賂王戎,被司隸糾舉,皇帝還為他開脫說:「王戎哪裡是懷私苟得?只是『不欲為異』耳。」換句話說,收賄是「常」,不收才是「異」,而且在那個官場中,你是「異類」的話,恐怕很不好混,所以,即使名士如山濤,都不敢變成「異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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