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的義理

上期專欄提出「講義理不講道理」,孰料雜誌尚未出刊,就發生TVBS記者幫歹徒拍恐嚇錄影帶的事件,讓我又得一機會對所謂「義理」再做申訴。

我從事新聞工作已經超過三十年,自信講的是公道話。

問題一:TVBS的高層是否知情?答案是「第一時間未必,但播出前肯定已知」。問題二:既知並非百分之百歹徒提供,而係自己記者拍攝,該不該播出?答案是「任何一家媒體,包括報社與電視台,都肯定會播出」。問題三:既然如此,只處分基層工作人員對不對?答案是「如此做可以減輕對公司的傷害,但不合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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