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

網路商戰,度假別墅一枝獨秀

 旅遊業隨著全球中產階級大增而發展日益蓬勃,卻有愈來愈多的旅行社不堪累賠而關門,因為競爭過於激烈使賣套裝旅遊無利可圖,特別是網際網路普及之後,消費者自己可以透過網際網路直接與航空公司、飯店、租車公司甚至免稅商店也可以連上線,省掉中間抽佣甚至可以取得比旅行社更優惠的折扣。不過並不是所有的旅行業都會被資訊科技取代,經營分時共有渡假別墅的業者就是不受影響的贏家。

ˉ這種「分時共有度假別墅」(Time-Share Resort)興起於六○年代的美國,有些滑雪勝地的度假別墅,以會員制方式對外招募會員,繳了入會費的會員即可以每年使用度假別墅一星期,因為度假別墅的使用頻率不高,單獨購買所費不貲,所以分時共有的方式大受歡迎,特別是一九七三年爆發石油危機房價暴漲,分時共有的度假別墅顯得更實惠,這股風潮更吹向歐洲的阿爾卑斯山區,尤其是美國佛羅里達州盛行衝浪、操舟的海邊蓋了大片的渡假別墅賣不出去,成為分時共有度假別墅的大本營。

 所有權分時共有的制度隨後即因不肖商人超賣而引起不少糾紛,直到一九八三年佛羅里達州政府通過保護消費者的新法案,包括簽約後仍有十四天的後悔期等條款,以保障消費者免於欺騙上當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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