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掃黑,「秀」味十足

一大堆「鄭太吉」,廖正豪、林豐正敢辦嗎?

真的完全沒有假借民代身分來做非法勾當掩護的大哥級民代嗎?如果有,警方何不抓一個來證明掃黑的決心,相信民眾對警方會更有信心。

 李登輝總統一聲令下,要求半年內全面整頓社會治安,由內政部與法務部聯袂主導的「治平專案」掃黑行動,已提前在八月三十日粉墨登場。然而第一張成績單竟然是以參選兩次立法委員落馬的前四海幫老大蔡冠倫及涉嫌狙擊高階警官黃連發為首,而一直徘徊在有罪與無罪法律上訴邊緣的沙地幫大哥李約伯(綽號A伯),不免讓全國民眾大失所望。

 全國民眾原以為這次掃黑行動,會有多數民意代表列名榜中,誠如內政部長林豐正所言,不懼強權、不分黨派、不管身分、確實掌握具體罪證,一律拘捕,絕無倖免者,但是此番說詞令人存疑。原因是具有國民黨身分的全國民意代表比比皆是,且在總統大選期間助選有功,如此一來,恐有過河拆橋之嫌,於是輿論界對此行動難免嗤之以鼻,不表樂觀。

 儘管在相關單位的指示下,警方信誓旦旦的表示將要大力整肅黑道力量,並演出一場掃黑後用直升機送綠島看守所羈押的秀,也贏得一些掌聲,不過很早以前,黑道的兄弟就流傳一句話,那就是除非真的金盆洗手、退出江湖,否則要漂白角頭兄弟的身分,最好的方式就是參加選舉,因為只要當上了民意代表,無異就有如練成武俠小說中的金鐘罩、鐵布衫,有了民意代表的這層防護,雖說不上百毒不侵,但至少在警方掃黑、提報流氓等等的行動中,大可以不必擔心夜半醒來時,害怕會被檢警人員「請」走。因為在民主高漲的時代,民意就是最大的依靠,加上有在議會進行時的質詢權,除非真的「代誌大條」,否則誰敢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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