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通過數位著作權法草案 iTunes首當其衝

法國國民議會五百七十七位議員,三月二十一日以二百八十六比一百九十三票的比數通過新「數位著作權法草案」,在法國文化部強勢主導下,預定五月再送參議院覆審。其中規定,若個人在家侵犯音樂、電影著作權,將被科以罰金三十八到一百五十歐元(約合新台幣一千五百到六千元),任意解除下載檔案的數位權利管理(DRM)軟體,可罰三千七百五十歐元(約合新台幣十四萬八千七百元),若非法散布應受「著作權法」保護的影音檔案,則可能面對三十萬歐元(約合新台幣一千一百八十萬元)的罰金或有期徒刑。不過最引發爭議的一點,卻是該草案要求各家線上音樂下載網站公開DRM防拷貝技術,以提升不同軟體之間的相容性。

合法音樂銷售恐再滑落 iPod銷售前景看法兩極化

換言之,此法若正式實施,未來蘋果電腦的iPod就必須打開防線,接受播放使用者下載自新力、微軟或其他非iTunes網站的音樂檔案。不過雖然是各家廠商一體適用的法律,首當其衝者,必定是線上音樂第一品牌iTunes,甚至有市場分析師認為此法可能連帶影響到iPod銷售量,為其他MP3播放機品牌帶來新的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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