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vide Without Charge 免費提供

無黨籍立法委員李敖控告美國總統布希,說是根據台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s Act,縮寫為TRA)的規定,美國提供武器給台灣是免費的,因為TRA的Sec. 2 (b) 5(第二條b項第5款)文字是to provide Taiwan with arms of a defensive character(提供台灣防禦性武器)。李敖把provide解釋為provide without charge(免費提供),因此要台灣買軍火是違反TRA的,於是控告布希。台灣的《蘋果日報》評論此事時,說李敖的英文老師沒把李敖教好,該打屁股。

據李敖在回憶錄中透露,他的中學英文老師是楊錦鐘女士。楊女士畢業於美國人辦的金陵女大,後來又到美國留學,英文是相當不錯的,故李敖說楊有USA的外號。楊的先生胡旭光將軍派駐華府多年,擔任駐美大使館軍事採購組組長、駐美代表處副代表等職,夫婦二人英語均極流暢,外交手腕靈活,80年代先後過世,都不滿70歲,令人惋惜。

楊女士當年在中學有沒有教過李敖provide一字的用法,不得而知。不過據和楊為舊識的美語大師高克毅先生說,觀乎李敖對provide的用法,楊雖不致該打屁股,也難辭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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