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vs.公益 強制授權製藥兩難

禽流感迫在眉睫,羅氏藥廠卻遲遲不授權台灣生產克流感,事實上,根據世貿組織的規定,台灣有權啟動強制授權機制,生產克流感。一九九七年,香港首度自人體分離出H5N1病毒株,禽流感一詞開始見諸媒體版面。當時即有人預言,這種病毒若突變成人傳人的病毒,則一次大戰末期全球數千萬人因西班牙流感喪生的慘事,只怕是要惡夢重演。但一直到今年,H5N1病毒持續朝西歐地區擴散,世界衛生組織(WHO)多次警告,疫情失控的死亡人數預估由全球不到五萬人,一路飆升到超過三億六千萬人,世界各國的危機意識才明顯的提高,而擁有救命藥品專利專屬授權的羅氏藥廠(Roche)以及葛蘭素(GlaxoSmithKline),頓時被打成奸商代表,彷彿專利私益與社會公益之間只能有尖銳的衝突。

羅氏的克流感(Tamiflu)、葛蘭素的瑞樂沙(Relenza),乃是至今唯二通過動物實驗,證明可用於禽流感病症治療的藥品,但因各國下單量突然放大,藥廠產能供應不及,羅氏、葛蘭素又不願授權其他藥廠生產學名藥,動用強制授權機制的輿論聲浪日益高漲。論者以為,專利權人依法取得專利,其權益應受法律保障,但人命無價,非常時期,須有非常做法。若羅氏、葛蘭素拒絕授權,則各國政府應啟動強制授權機制,以使其他藥廠能加入大量生產所需藥品,除確保疫情爆發時能有藥可用,也可避免藥品遭囤積哄抬、低度開發國家更無力購藥。

不過或許有人好奇:究竟什麼是強制授權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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