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稅改 改不了劫貧濟富

在全球五十二個國家和地區中,中國是稅負最重的國家,且工薪階層成為稅負最重的群體,大部分稅負落到他們身上。最近的稅法修改由於充滿漏洞,最後恐怕還是流於空談。

最近,大陸修改了個人所得稅法: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由八百元提高到一千五百元;高收入者要自行申報。大陸從一九八○年開始徵收個人所得稅,八百元的起徵點二十五年一直未變。當時平均月薪約四十元,但幾角錢就可以買到一斤豬肉。現在豬肉已經漲到了七元,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月薪一千五百元都很難過日子。因此政府不得不提高所得稅起徵點。但即使如此,大陸個人所得稅仍是一筆糊塗賬。

目前大陸貧富懸殊,基尼係數已達到○‧四四七,超過國際警戒線。但個人所得稅這一調整貧富差距的槓桿卻完全失效,工薪階層成為稅負最重的群體。二○○四年全國個人所得稅收入為一千七百三十七億五百萬元,其中六五%來自工薪階層。這是由於起徵點低,工薪階層收入來源單一,實行代扣代繳制度,完稅率當然高。且只要有收入就要繳稅,完全不顧家庭總收入和供養人口。只要這個月有收入就繳稅,下個月沒有收入了也不會退稅;年底不退稅,退休也不退稅,永遠都沒有退稅。相反,由於大陸現金交易普遍,隱性收入極多,私企老闆、演員、律師等高收入者沒人代扣代繳,難以監控。

朱鎔基任總理期間曾讓稅務部門調查「大陸十大富豪」納稅情況,結果發現他們中沒有一個人繳納個人所得稅。朱鎔基對此大為不滿,質疑「為什麼越富的人越不繳稅呢?」但直到他下台都無法改變這種狀況。這次修改稅法後雖說「高收入者要自行申報」,不能再「為富不稅」,但根本沒有摸清高收入者準確收入並課稅的具體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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