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話,可以休矣!
連戰一句「詐欺者,人人得而誅之」,惹起一番口水;「誅」字做何解釋,又引發小馬哥與市議員一席論辯。看過這兩幕鬧劇,實有令人不能已於言者。
連戰講這話,是在當選無效之訴宣判的前一天,喊話對象是承審法官,意思是「不要怕總統,要有正義感」,其實應無「下達全民誅殺令」的意思。然而,喊話當時,判決書早已決定,此時喊話根本沒有用。同時,自三二○以來,連宋的表現無力,藍軍亦已氣餒,又憑什麼要求法官拿出勇氣來?
「亂臣賊子,人人得而誅之」這一句,在台灣史上曾有過沉痛的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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