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素菲被求刑二十年的關鍵原因

人證、物證、污點證人指控 她仍拒不承認

葉素菲涉嫌的犯罪金額,比不過「國票案」的楊瑞仁、「國產汽車案」的張朝翔兄弟;就連罰金,葉素菲被求處併科罰金五億元,也顯得小兒科。既是如此,葉素菲被求刑的刑度為何會是歷來之最?

■博達公司董事長葉素菲被起訴,檢方求刑20年創下紀錄。 (攝影者.翁挺耀 )

九十三年十月二十五日,納坦颱風襲台當天,博達公司董事長「葉素菲」這三個字,已被記錄在台灣的重大經濟犯罪史上。因為,她創下了一個紀錄——在司法史上,她是第一個因涉嫌掏空公司被求處有期徒刑最高刑期二十年的董事長被告。

巧合!本案兩個關鍵人物都姓邱

這個案子,兩個姓「邱」的人,讓葉素菲的涉嫌犯罪行為獲得確認。一個是在這件案子中讓葉素菲「陰溝裡翻船」的關鍵人物——邱文智;一個是承辦檢察官——邱智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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