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omsday Centenary

布魯姆日百年祭

我寫此文時(六月十六日)是所謂布魯姆日 (Bloomsday),而且今年恰好是一百週年(centennial),今天紐約時報和華盛頓郵報都有專文紀念Bloomsday Centenary,這是個在英美文學史上重要的日子。大家熟悉doomsday(世界末日),到過倫敦的人知道Bloomsbury是該市北區的高級地段,但 Bloomsday究竟是什麼,可能大家不甚了解。這個字源自喬伊思(James Joyce, 1882-1941)的名著《尤里西斯》(Ulysses),這本書的主角是位愛爾蘭猶太人Leopold Bloom, Bloomsday 即為紀念Bloom而來。

喬伊思是愛爾蘭作家,其寫作手法以「意識流」 (stream of consciousness)著稱。他寫的Ulysses一書,仿傚古希臘詩人荷馬 (Homer)寫的史詩「奧德賽」(Odyssey, aka Ulysses)。

Bloom即 Ulysses的化身,但Bloom的經歷當然無法和Ulysses比,喬伊斯藉著Bloom要塑造一個Universal Everyman(普世的一般人); Bloom的太太Molly等於Odyssey的太太Penelope ,但Molly是位有「詩人氣質卻靠不住的太太」(a poetic but faithless wife),有不少人追求她,帶給Bloom難以承受的試煉。整個故事發生於1904 年6月16日的早上8點到次日凌晨,全部過程不過18 個小時,每個小時寫成一章,記載著Bloom穿梭於愛爾蘭首府都柏林(Dublin)街頭的種種,以及他內心世界的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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