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首宗以「產地名」通過證明標章註冊

以後吃到的池上米 真的是池上米了

經濟部引用國外地理標示概念,讓台灣農產品跨出國際一大步。不過,接下來面臨最大的挑戰是:如何運作出一套嚴謹的品管流程!

■加入WTO後,台灣農產品要與世界競爭,就要打出台灣品牌。 (攝影者.翁挺耀 )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於五月二十五日審核通過台灣第一宗以產地名稱做為申請證明標章的案件──台東池上米,若一個月內無人到經濟部申訴提出再議,池上鄉鄉公所將合法擁有「池上米」商標的專用權。

所謂的「證明標章」,是以提供知識或技術,來證明他人商品或服務的特性、品質、精密度或產地等其他標記,如「CAS」、「ISO」標誌等;而「證明標章」申請者限定唯有機關、團體才可向智慧財產局提出申請,不為個體申請專用,這也是證明標章與商標權最主要的不同之處。

過去,地名無法註冊為商標,這種以產地名稱來申請證明標章,是一種將台灣農產品銷售到國際的品牌行銷方式。這是政府仿效國外「地理標示」的觀念,以表彰池上米(商品)產自台東縣池上鄉(特定區域),來證明池上米(商品)的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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