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盛涉及商業間諜案,四大疑點浮出檯面

王雪紅、陳文琦面對二萬五千字指控

檢察官陳重言 起訴「威盛案」, 全文厚達六十一頁; 起訴書內容中, 從人證、物證到事證, 檢方舉證無一缺乏。 這對「科技業夫妻檔」能否在此案全身而退?

針對檢方的指控,陳文琦捍衛名譽,辯稱「純屬誤會」。 (攝影者.張嘉顯 )

身為國內科技業界翹楚負責人……,顯然知悉竊取競爭同業所研發機密科技產品資訊的違法性,竟不思警惕,循投資成本自行研發創新之正途,以做為國內科技產業界之表率,反派遣商業間諜竊取商業機密資訊方式,盜取同業心血研發的無體財產權,且犯後不知悔改,猶飾詞狡卸……」很難想像,這段嚴厲指控的對象,是威盛董事長王雪紅、總經理陳文琦這兩位素以信仰虔誠著名的科技界基督徒。

科技業界「諜」影幢幢,早已是常態;過去幾年,從國內到國外,從科技產業到傳統產業,從來沒有停歇過。國內的DRAM(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大廠南亞科技,就曾被韓國司法當局指控,涉嫌竊取三星電子的半導體技術。而永豐餘紙業顧問徐凱樂,遭美國檢方控告涉嫌竊取美國必治妥施貴寶製藥公司「汰癌勝」產品的商業機密案,更是一九九六年美國聯邦商業間諜法頒布後的第一宗引以為懲罰的案例。

在晶圓代工戰爭裡,台積電也控告離職員工劉芸茜涉嫌竊取營業機密資料與對岸的競爭對手──中芯集成電路;而聯電在入主矽統科技前,也在美國地方法院針對矽統這家晶圓廠提出侵權、竊取商業機密等告訴;美國聯邦調查局也以涉嫌竊取朗訊(Lucent)的商業機密與中國大唐電信為由,起訴三名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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