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勞役值五百萬的受刑人

張朝翔兄弟創下的「司法驚奇」

官司纏身的張朝翔兄弟,所締造的司法紀錄迄今無人能敵:欠債一千億元、曾被法官宣告罰金三十億元、折抵勞役後每人坐一天牢,相當於賺了五百萬元。

張朝翔的一億六千萬元豪宅被拍賣,這個金額相較於他與父親張建安、弟弟張朝喨共同積欠的債務一千億元,只能說是九牛一毛。今年六月,他們兩兄弟的掏空公司案被高院更一審合併宣告新台幣十八億元,兩兄弟均分,各處九億元,抵換勞役後,相當於每人一天可以抵掉五百萬元,這個數字相當於一個上市上櫃公司總經理一年的薪水,也就是說張朝翔如果選擇不罰錢,用勞役抵換,將會是身價最「閃亮」的服刑人。

張家兄弟所寫下的司法紀錄,可能會讓很多人望塵莫及。八十九年三月,張朝翔、張朝喨因被控掏空公司,台北地院判處七年及十年徒刑,每人併科新台幣十五億元罰金,兄弟合計罰金三十億元的「天價」,創下一樁案件被宣告罰金的最高紀錄。兩年後的高等法院判決中,張氏兄弟再被判處同樣刑期、同額罰金,也是二審歷來之最。

今年六月,高院更一審雖然仍判決他們有罪,但刑期及宣告罰金金額都大幅降低(詳見附表),但罰金仍達十八億元。依刑法規定,罰金依法可換抵勞役,最高可折抵六個月。依兩兄弟平均各折換九億元、每人可折抵一百八十天(六個月)計算,如果未來此金額經三審定讞,則相當於是張朝翔、張朝喨兄弟每坐一天牢,所折抵的金額是五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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