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誌公會籲呂副總統顧全新聞自由

政治人物控告監督者將立下惡例

呂副總統控告《新新聞》案,先是被監督者告監督者,基本上不符合民主國家精神,後有法官判決「回復名譽」的方式不成比例,政治人物以司法手段威脅媒體,將產生寒蟬效應。

北市雜誌公會理事長金惟純籲呂副總統對《新新聞》撤回所有「回復名譽」的要求,以免打擊新聞自由。 (攝影者.駱裕隆 )

副總統呂秀蓮控告《新新聞》案,四月十日一審判決出爐,《新新聞》總編輯楊照敗訴,須刊登約當新台幣上億元的道歉廣告聲明。四月十一日,台北市雜誌公會理事長金惟純、監事詹宏志等人召開記者會,呼籲副總統呂秀蓮在一審官司獲勝之後,撤回所有「回復名譽」的要求,以免產生政治權勢人物以司法打擊新聞自由的不良影響,在未來繼續發生。以下是專訪台北市雜誌公會理事長金惟純的內容:

《商業周刊》問(以下簡稱問):雜誌公會對此官司的立場為何?

金惟純答(以下簡稱答):政治人物告新聞媒體本身就是很怪的事情。在民主制度的設計上,媒體就是要為民眾監督政治人物,政治人物感到不平時,召開記者會就可獲得意見的澄清,因為政治人物掌握媒體的「麥克風」,可以輕易取得發言權,要比單一媒體大上幾十倍,只要提供令人信服的說明,不平的事情很容易被訂正,根本不需要用司法的手段來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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