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菊的一封信要吳東亮付八千萬

一旦有了台新金控發給大安銀行行員資遣費的先例,不少金控公司也得照章行事了。(左為吳東亮) (攝影者.駱裕隆 )

台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最近寫了一封信給勞委會主委陳菊,請求陳菊代為解決一樁七、八千萬元的金錢糾紛。不過,陳菊的答覆不但將讓吳東亮失望,吳東亮恐怕還需要付出八千萬元。

事情的原委是這樣的:台新銀行今年二月合併大安銀行,成立台新金控。大安銀行原有員工約一千四百人,台新金控承諾保障所有員工的工作權。不過有二百五十位左右的大安銀行員工不願接受新職,決定離職,而且他們要求台新金控支付資遣費,合計約七、八千萬元。

這些大安銀行的員工四處陳情,鬧得整個金融圈沸沸揚揚。連財政部金融局主管銀行業務的張明道組長都接到很多電話,他說:「這件事情各說各話,情形有一點混亂。事情的解決方案,要由勞委會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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